天津市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0年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有农业的区农业农村委,市农科院,市农业中心,市农业执法总队: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部署,为做好2020年全市种业工作,我委研究制定了《天津市2020年种业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共同推进全市现代种业发展。
2020年3月3日
(联系人:杨爱宾;联系电话:28450538)
天津市2020年种业工作要点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部署,按照全国种业工作会议和农业农村部《2020年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重点任务,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建设种业强市为目标,统筹推进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强化资源保护,加强种业创新,健全管理体系,优化市场环境,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按照农业农村部和我市有关工作安排,结合编制我市农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全市“十四五”现代种业发展规划。重点做好规划调研,深入分析种业发展中的问题,研究制定今后五年的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科学谋划种业重点项目。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要求,完成《天津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加强种质资源保护。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精神,制定印发《天津市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及保障措施。按照农业农村部部署,继续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启动蓟州、宁河和静海三个区的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工作,特别是小站稻、卫青萝卜等地方特色品种的收集,做好种质资源保护名录和鉴定登记等工作,完成180个种质资源征集的普查工作目标。继续推进我市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建设。
三、推进种业基地建设。继续组织开展第二批市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和农作物种子(苗)生产基地、畜禽水产良种繁育基地认定工作,完成“102050”目标任务。继续做好南繁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搞好项目建设及竣工验收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南繁基地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南繁科研育种基地的作用。加强种业国际合作交流,支持种子行业协会举办天津国际种业博览会,提升津字品牌种子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四、组织种业良种攻关。加强农业生物技术研发,加快生物育种、繁育(加工)等新技术应用。大力实施种业自主创新工程,组织小站稻、黄瓜、花椰菜、奶牛和种猪等良种攻关,突出问题和目标导向,强化育种创新,构建种业产学研用创新体系,推动新品种创制能力和创新水平再上新台阶。加大优质新品种试验示范和推广力度,推动我市品种更新换代,促进新品种转化与应用。
五、规范作物品种管理。调整市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做好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和引种备案工作,进一步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管理。加强对绿色通道试验、联合体试验的指导检查,提高品种审定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做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管理,把好品种登记关,提高品种管理水平。
六、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坚持部门协同与系统联动相结合,分级落实属地种子市场监管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严格监督执法,依法公开监管信息,维护种子市场良好发展秩序。制定2020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开展春夏秋市场专项检查、种子生产基地检查、种子企业监督检查和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积极应对种子突发事件,特别是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切实加强用种供需信息调度,加强种子储备管理,全力保障全年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七、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进一步宣传贯彻《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提高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意识,营造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浓厚氛围。积极引导育种单位,认真做好植物品种权申请工作。加大新品种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植物新品种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八、搞好种业企业服务。深化种业“放管服”改革,依法做好种业行政审批工作,优化办事流程,为种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捷服务。加强种业项目储备库建设,组织种业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及本市种子(苗)、种畜禽项目。推动实施天津奶牛公司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中心建设项目、天津蔬菜良种育繁推一体化基地建设项目和国家及市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严格项目管理,高质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九、深化成果权益改革。统筹推进作物和畜禽种业成果权益改革,加强种业科企紧密协作,共建优势互补合作平台,促进人才流动和成果转化。落实关于种质资源保护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将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鉴定评价等基础性工作,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定的依据。支持创新种质上市交易、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
十、健全种业管理体系。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凝聚种业发展合力。理顺部门职责,健全种业管理体系,强化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法治保障作用,加强市场监管。切实强化种业科研、技术服务等单位的技术支撑作用,夯实种业管理基础。积极推动种业信息化建设,建立上下贯通、及时响应的信息管理体系。充分调动种业协会在协调、合作、维权、自律等方面的积极性,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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