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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02月28日

  各市(州)、兰州新区、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是全省农业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年,也是农膜回收三年行动目标的实现年。为切实做好全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尤其是抓紧抓好春耕备耕这个农膜回收的关键期,给全年工作起好步、开好头,为目标如期实现奠定坚实基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要求,切实将思想统一到工作落实上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废旧农膜残留污染突出问题治理工作。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继续明确要求“加强农膜污染治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解决农膜污染问题的战略思考和坚定决心。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连续多年将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列入省委一号文件,《甘肃省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9〕19号)专门配套印发了《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与尾菜处理利用行动方案》。同时,今年是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交账之年、大考之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明确要求“2020年全省废旧农膜力争实现全面回收利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膜回收行动方案》也明确要求“到2020年,全国农膜回收网络不断完善,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各地务必清醒认识当前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形势的特殊性、严峻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抓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作为农业农村部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抓好组织管理,推动废旧农膜回收工作全面展开

  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及时组织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工作。一要引导农民和各类经营主体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有序下地捡拾回收农膜,指导回收网点、企业采取分批、分散或上门的方式收购废旧农膜,避免人群聚集带来的防疫风险。二要对本地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和加工利用企业开展摸排,适时指导做好复工复产,及时发现回收盲区,通过增设网点或优化网点布局等措施,完善回收网络体系,切实做到农膜回收全覆盖。三要将今年全省农膜残留监测工作调整至秋季统一开展。四要指导建好两本账,即回收网点、企业的农膜回收账和地膜“以旧换新”的流水账,确保相关凭证可查、可验、可追溯,保障财政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五要做好数据报送有关工作,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信息定期报告制度,做到报送数据及时、科学、准确。六要尽快完成上年度示范县创建项目和省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农膜回收利用相关工作的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送省上确定的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切实做好各项绩效评价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评价结果如实反映工作效果。

  三、加强源头防控,持续强化行政推动力度

  源头防控是废旧农膜残留污染防治的基础性工作,春耕备耕期间是全年农膜供需量**大的时期,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有关要求,要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建立严格的农膜市场监管制度,结合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不达标地膜生产、销售、使用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通过网购、物流配送环节流入当地的不达标地膜,并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杜绝不符合国家和我省质量标准的地膜出厂、入市、进田。要进一步加强农膜使用和回收管理,全面推广标准地膜,鼓励使用耐候期长的易回收地膜,推动落实地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回收责任,引导地膜使用者及时回收交售地膜,有效防止废旧地膜乱堆乱弃,重点整治普通地膜“一膜多年用”、新型经营主体和国营农场地膜“只用不收”等突出问题,同时结合种植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减少覆膜作物种植面积,适度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替代技术,减少聚乙烯地膜用量。

  四、紧抓项目落实,确保财政投资效益充分发挥

  项目带动是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主引擎,近年来,在国家和省上一系列重大项目的支持下,我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迎来了重大机遇,也接受着严峻考验,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务必在推进项目落实上狠下功夫。一要加快45个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项目创建进度,按照年初制定的实施方案,重点做好地膜“以旧换新”,确保地膜采购发放不误农时,确保采购地膜符合省上和国家质量标准,确保发放的新膜足额兑换旧膜。结合本地种植特点,从地膜捡净率、机械作业效率、回收地膜的可利用性等方面综合考量,尽快完成地膜回收机械的选购,争取在春季揭膜时能够全部投入使用。严格落实地膜回收“以奖代补”政策,确保享受奖补主体承诺的收购价格高于市场回收价,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坚决打击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享受所有农膜回收利用奖补资金的资格。二要落实好省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以奖代补”资金,按照“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鼓励龙头企业全面开展农膜回收利用,有效维护农膜回收市场秩序,同时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延长产业链条,开展农膜再生产品深加工,提高市场竞争力。三要大力争取地方政府支持。抓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和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明确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切实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落到实处。古浪县、天祝县、崆峒区、庄浪县、合水县、镇原县、宁县、靖远县等8个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要立即就项目资金整合他用问题开展整改,尽快将项目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同时对标创建任务目标,想方设法赶上项目进度,确保不拖全省后腿,对3月底前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示范县,在安排2020年项目资金时将予以大幅核减,并就有关情况如实上报农业农村部及相关审计部门。45个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以外的覆膜县,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缓解因资金不足导致的工作滞后问题。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民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灵活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树立明显的固定宣传标语、设立回收网点的引导信息标牌等方式,广泛宣传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相关政策,让群众深入认识到农膜残留的危害性、农膜回收的必要性和废旧农膜作为可再生资源的回收价值,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农膜回收的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废旧农膜回收的良好氛围,引导形成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合力。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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