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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关于督促各市分配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19年06月12日

晋农机装函〔2019〕22号

  各市农机局(中心):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及《2018-2020年山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省中心将2018年“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补贴系统)中的结余资金(具体见附件)及2019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注入了补贴系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尽快为各县(市、区)分配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导其优先使用结余资金。结转资金如有变化,请及时向省中心提供相关依据进行变更。

  二、根据当前我省“敞开补贴”的总体要求,各市要强化市域内资金余缺动态调剂,调剂使用各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结转资金统计表(含各县情况)点击下载

  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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