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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关于开展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05月28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精神和《天津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现就我市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投档产品范围

  列入《天津市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附件1)的产品。

  二、投档产品资质

  (一)投档产品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投档产品的相关证书、推广鉴定、认证采信等信息须在“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上公开发布。

  (二)投档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档。若继续投档,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相关企业负责。

  1.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的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及机具;

  2.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且尚未恢复或已取消补贴资格的机具;

  3.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机具。

  4.自主投档信息中,提供的产品相关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与证书所对应的产品信息不符,导致无法明确界定产品品目或档次的;

  5.企业填报的信息与“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不一致的。

  三、投档时间

  2019年5月29日至6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下次具体投档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投档方式

  2019年补贴产品归档采取生产企业网上自主投档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书面投档申请。生产企业登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http://td.sxwhkj.com),下载操作手册,完成产品自主投档。

  五、投档要求

  (一)生产企业如实填写产品投档信息,确保产品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清晰可认,并对所填报投档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信息填报错误、资料不全、不清晰导致产品无法归档,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投档企业自行承担。

  (二)投档企业须在“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上传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附件2)。

  (三)如发现弄虚作假,欺骗瞒报的,一律暂停受理该企业所有产品自主投档要求,情节严重的,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22-83812057;

  投档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51-7631342 (山西万鸿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

  1.天津市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

  2.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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