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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现行有效山东省农机推广鉴定结果通报产品所属品目归属情况的公示

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9年03月26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3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试验鉴定产品品目归属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4号)要求,我站对现行有效山东省农机推广鉴定结果通报产品所属品目进行了梳理,部分品目拟予以调整,现予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19年3月25日至3月29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请生产企业认真核对附件中所属品目信息是否符合NY/T 1640-2015《农业机械分类》,若有异议,应于2019年3月29日前,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sdnjjdz@shandong.cn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三、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现行有效山东省农机推广鉴定结果通报产品所属品目名称及其生产企业目录及时向社会发布通报。

  通讯方式:济南市工业南路67号,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邮编:250100,收件人:科技科。联系电话、传真:0531-83173611,电子邮箱:sdnjjdz@shandong.cn。

  附件:现行有效山东省农机推广鉴定结果通报产品所属品目名称及其生产企业目录点击下载

  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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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刘静
    发布于2019-04-17 17:31
    吃亏的还是农民  --来自农机通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