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发布153项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农机化司
2019年03月19日
为贯彻落实《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加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技术体系建设,确保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制度改革落地,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44号发布了《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等153项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新大纲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增加了有效供给。新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机具的大纲71个,加速农业农村生产急需机具的推广应用。二是简化了鉴定内容。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制度改革精神,大纲减少了需补充提供的材料,优化了评价方法,精简了鉴定内容,进一步为企业减负。三是扩大了涵盖范围。针对农业生产需要,部分大纲将一些采用新技术的农业机械产品和复式作业机具纳入范围,加快先进适用、智能高效机具鉴定步伐。
为便于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和生产企业使用,新大纲在农业农村部官网、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及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全文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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