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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张明华:解决设施农业用地难题!

杨杰 王晓宇 2019年03月07日

  全国政协委员张明华建议,国家应出台相关支持政策,解决设施农业项目用地难的问题。

  张明华委员通过在基层调研了解到,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用地难、备案少、政策不明确。沿海发达地区设施农业发展较快,但人均耕地几乎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江苏、浙江、福建、天津、广东、北京、上海7个省市人均耕地面积位列全国倒数。以宁波市为例,人均耕地不足0.55亩,耕地中永久基本农田占比达75%以上,其中鄞州区永久基本农田甚至达90%以上,姜山等周边乡镇永久基本农田全覆盖,而未加以利用地大都是难以利用的土地,因此不少设施农业项目难以落地或审批。

  同时,设施农业用地的建设标准还不够规范,不少主体对农业设施用地政策缺乏了解,因各种原因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对经营业主造成潜在的风险。此外,沿海发达地区近年休闲农业发展迅速,但休闲观光农业用地既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畴,也难以按照永久性的建设用地进行审批,缺乏明确的政策规定。

  张明华为此建议:

  一是自然资源部门根据新形势发展,以不破坏耕作层为前提,将部分休闲观光农业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范畴,允许搭建临时性或半永久性建筑物,按照设施农用地进行审批备案,并对此类用地的比例和总量进行严格控制。以不对耕作层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为前提,允许部分设施农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政策,区分界定农业设施和非农设施。对永久基本农田上以传统生产方式经营的粮食、蔬菜瓜果等产业,明确其临时分拣、包装、存储设施用地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配备力量,规范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设施农用地行为发生。在严格耕地保护和土地用途管制前提下,探索农用地的复合利用。

  三是出台相关的支持政策,鼓励各地提高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按照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模式,对村庄整治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允许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用于农村产业发展。盘活农村集体土地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利用合法途径取得的宅基地,临时用于民宿体验、餐饮服务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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