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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资格有效性审查结果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19年02月28日

  各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的补充公告》,以及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我站组织开展补贴产品补贴资格有效性审查,通过技术手段,将2018年补贴辅助系统内未封闭产品与《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进行比对审查,形成《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资格有效性审查结果表》(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名称、产品型号、品目名称完全相符且原推广鉴定证书继续有效的,认定补贴资格有效。

  二、企业名称、产品型号、品目名称完全相符,但原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失效或证书信息与“全国平台”不符(内容、格式等)的,生产企业可根据“全国平台”中产品鉴定信息,证书失效产品凭续展证书、证书有效产品凭原鉴定证书,于2019年3月8日前,在2018年补贴辅助系统中,自愿提出证书信息修改意愿,经省级管理员授权后修改并上传相关证书和完善信息,审核合规后可认定补贴资格继续有效。

  三、凡比对产品品目、产品型号不相符的,在辅助系统中产品信息未完善的、“全国平台”无相关产品鉴定信息无法比对的,将终止产品补贴资格,须重新参加投档。2019年计划投档三个批次,具体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请各有关生产企业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认真核对产品信息。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19年3月8日前,将异议意见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五、受到农业农村部及省(市)取消和暂停补贴资格仍未恢复、市场监督部门抽查中产品不合格的,农机生产企业应该主动及时书面报告。

  联系人及电话:曹钢( 023)67909980

  邮寄单位及地址: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松牌路94号二楼信息科)

  附件: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资格有效性审查结果表点击下载

  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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