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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征求2019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10月17日

湘农机产发〔2018〕67号

  各市州农机局:

  为进一步优化2018—2020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和指向性,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关于报送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的通知》(农机推(专)发〔2018〕19号)要求,省局拟组织开展2019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意见征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内容

  请各市州农机局坚持政策目标导向和绿色生态导向,结合主导产业发展、区域农业生产需要,在2018—2020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15大类42个小类137个品目)外,研究提出拟新增的机具品目意见建议。

  二、有关要求

  (一)积极稳妥提出建议。科学制定补贴范围是政策设计的基础性工作,把好入口关对确保政策规范实施具有重要作用。各市州要统筹考虑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等多种因素,坚持标准不放松,逐项评估研究,做到科学决策。优先考虑新产品补贴试点成熟产品。

  (二)严格补贴资质条件审核。根据《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各市州拟增加的机具品目所属产品原则上具备获得以下补贴机具资质条件之一的可行性,(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三)与行业标准有机衔接。为提升工作的规范性,各市州拟增加的机具品目名称原则上要与《农业机械分类标准》(NY/T1640-2015)(附件1)品目名称一致;属新机具且与行业标准具体品目无对应关系的,应组织农机分类标准方面的专家研究提出新增品目的建议名称以及所属大类、小类。

  (四)及时报送材料。请各市州就新增机具品目等撰写有关分析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2),并将有关信息填入《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分析表》(见附件3),于11月5日前用正式文件报送省局产业办,同时发送word文档。

  联系人:黄林;联系电话:0731-85066278;邮箱:hnnjcyb@126.com。

  附件:1.《农业机械分类标准》(NY/T1640-2015)  2.XX市(州)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分析  报告(参考模板)  3.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分析表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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