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继续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财政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5号)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8〕100号)要求,2018-2020年我市继续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机(即遥控飞行喷雾机)规范应用试点(以下简称植保无人飞机补贴试点)。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产品种类范围和条件
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的补贴产品范围继续按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7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7〕206号)执行。
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产品条件:一是农业机械属性明确、技术创新特征明显;二是先进性方面,至少拥有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整机发明专利以及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或者评价证明之一;三是安全性方面,应当取得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出具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四是适用性方面,应当通过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县级以上农机鉴定、推广、科研单位开展的田(场)间实地试验验证。
植保无人飞机补贴试点的产品种类范围、试点产品技术条件、试点产品生产企业条件继续按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民航重庆监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7〕266号)执行。
二、补贴标准
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的补贴标准按《重庆市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补贴额一览表》(附件1)执行;
植保无人飞机补贴试点的补贴标准按《重庆市2018-2020年植保无人飞机补贴额一览表》(附件2)执行。
三、补贴对象
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的补贴对象按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8〕100号)执行。
植保无人飞机补贴试点的补贴对象为本市范围内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飞机暂不予补贴;补贴对象条件继续按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民航重庆监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7〕266号)执行。
补贴对象应根据农业生产和开展农机作业服务需求实际,合理确定购买补贴机具数量。
四、补贴操作程序
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植保无人飞机补贴试点的具体操作程序均按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8〕100号)执行。此外,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中的田间运输机应按照“先建后补”、“先核实再申请”的原则,逐台(套)现场核验;植保无人飞机补贴试点应对机具逐台(套)现场核验,单台机具还应在本市辖区内完成植保作业面积200亩以上,且需提供作业合同等相关资料方能申报补贴。补贴对象对购机行为、作业面积、作业合同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等承担法律责任。
五、资金规模
年度试点资金量按不超过我市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规模的10%在全市范围统筹安排,年度补贴资金额度用完即止。
六、工作要求
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植保无人飞机补贴试点是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县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渝农发〔2018〕100号)的要求,切实加强补贴实施全过程管理,全面履行农机购置补贴监管职责,重点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现场核验和单个补贴对象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申请补贴情形的动态监管,严防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各区县每年12月1日前,将全年开展试点情况总结材料(电子公文)报送市农委、市财政局。
附件:1.重庆市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补贴额一览表 2.重庆市2018-2020年植保无人飞机补贴额一览表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
渝农发〔2018〕239号关于继续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的通知
附件1
重庆市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补贴额一览表
大类 | 小类 | 品目 | 分档名称 | 基本配置和参数 | 中央补贴额(元) | 备注 |
田间管理机械 | 修剪机械 | 枝条切碎机 | 生产率4m3/h以下的枝条切碎机 | 动力1台、生产率<4m3/h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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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管理机械 | 修剪机械 | 枝条切碎机 | 生产率4m3/h及以上的枝条切碎机 | 动力1台、功率≥5.5KW,生产率≥4m3/h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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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管理机械 | 修剪机械 | 果树修剪机 | 锂电容量≤4AH,电动修剪机 | 锂电池、充电器、电动修枝剪、背负装置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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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管理机械 | 修剪机械 | 果树修剪机 | 锂电容量>4AH,电动修剪机 | 锂电池、充电器、电动修枝剪、背负装置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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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搬运机械 | 运输机械 | 田间运输机 | 50m≤轨道长度<100m轨道运输机 | 50m≤轨道长度<100m,动力和货物载运装置各1台,倾角45°时载重能力≥200Kg,安全制动保护装置 | 2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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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搬运机械 | 运输机械 | 田间运输机 | 100m≤轨道长度<200m轨道运输机 | 100m≤长度<200m,动力和货物载运装置各1台,倾角45°时载重能力≥200Kg,安全制动保护装置 | 3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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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搬运机械 | 运输机械 | 田间运输机 | 200m≤轨道长度<300m轨道运输机 | 200m≤轨道长度<300m,动力和货物载运装置各1台,倾角45°时载重能力≥200Kg,安全制动保护装置 | 4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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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搬运机械 | 运输机械 | 田间运输机 | 300m≤轨道长度<400m轨道运输机 | 300m≤轨道长度<400m,动力和货物载运装置各1台,倾角45°时载重能力≥200Kg,安全制动保护装置 | 5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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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搬运机械 | 运输机械 | 田间运输机 | 400m≤轨道长度<500m轨道运输机 | 400m≤轨道长度<500m,动力和货物载运装置各1台,倾角45°时载重能力≥200Kg,安全制动保护装置 | 6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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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搬运机械 | 运输机械 | 田间运输机 | 轨道长度≥500m轨道运输机 | 轨道长度≥500m,动力和货物载运装置各1台,倾角45°时载重能力≥200Kg,安全制动保护装置 | 79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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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重庆市2018-2020年植保无人飞机补贴额一览表
大类 | 小类 | 品目 | 分档名称 | 基本配置和参数 | 中央补贴额(元) | 备注 |
田间管理机械 | 植保机械 | 遥控飞行喷雾机 | 多旋翼植保无人飞机 | 多旋翼植保无人飞机 (含电池)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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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管理机械 | 植保机械 | 遥控飞行喷雾机 | 单旋翼植保无人飞机 | 单旋翼植保无人飞机 | 2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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