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加大对农机作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支持力度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458号建议的答复
胡五清、熊永俊、胡为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实施农机作业补贴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推进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我国于2004年启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农民购买先进适用农机给予补贴,至2018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贴2047亿元。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推动下,2017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6%,较2003年提高33.5个百分点,农业生产实现了以人畜力为主向以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在提高农机装备水平的同时,近年来,中央财政积极探索加大对关键领域农机化作业的支持力度,促进提高农机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率。一是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2014年起,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天津、河北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全国每年完成土地深松整地作业面积均在1.5亿亩以上,对耕地保护和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2018年,允许东北四省区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在适宜地区将农机深翻(深耕)作业纳入补贴范围。二是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2016年起,我部以东北地区和环京津冀地区为重点,集中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整县推动农作物秸秆以农用为主的综合利用,其中秸秆机械化还田是重点支持方向。两年来,累计支持试点县241个,显著提升了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水平。三是探索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2017年起,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向从事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集中连片推广绿色生态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突破了一些作业成本较高环节的瓶颈制约,实现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进一步研究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一方面调整补贴结构,对深松作业机具、保护性耕作机具等实行敞开补贴;另一方面探索加大对农机作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支持力度,全面提升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质量,为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提供坚实的保障。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财务司010—59192554
农业农村部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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