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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启用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8年07月04日

冀农机管发[2018]37号

  各市、县农业(农机)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确保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从通知印发之日起我省将启用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补贴系统),登录地址:http://218.12.43.28:2018/。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县管理部门

  补贴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所有系统使用人员必须以实名开通系统用户。市县级补贴系统管理、操作用户均需填写《河北省2018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用户备案表》(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和纸质表格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的方式报送上级管理员备案,必须设立AB岗,至少上报2人。市级管理用户请于7月9日前将本市汇总后的备案表报送至省局,邮箱:hebnjj@126.com。实名备案后,省局将通过各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工作邮箱将市、县(市、区)管理部门登录账号和初始密码发送各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将财政部门的登录账号和密码以妥善的方式送达。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接到系统登录账号和初始密码后,要及时修改,防止失密。补贴软件具体操作见管理用户操作手册(附件2)。

  二、农机生产企业

  请相关农机生产企业登陆河北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进入界面左下角“生产企业登记”板块,尽快按要求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系统将以邮件形式告知登录名和密码(务必保证所提供的电子邮箱准确,否则无法收到回执)。获取登录名和密码后,及时登陆补贴系统,修改默认密码,上传企业承诺书,完善企业、经销商和机具等信息。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经销商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软件具体操作见生产企业操作手册(附件3)。

  生产企业在补贴产品供货后,要第**时间将已供货补贴产品的出厂编号、铭牌照片等信息录入补贴系统,对配备动力机械的产品还应填写功率、发动机型号,并上传发动机铭牌照片,配备柴油发动机产品还应填写排放标准,保证产品售出后补贴产品信息维护完毕,确保购机户在办理补贴手续时所购机具产品信息准确完整。对因企业录入信息不及时造成农户无法及时享受补贴的,后果由企业承担,对造成大范围农户无法及时享受补贴或农户因供货延迟反映强烈的机具,或者发生重复录入补贴机具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况暂停该企业补贴资格。

  生产企业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规定,在补贴系统中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因违规操作、补贴信息不实等所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自行承担。未按要求录入有关信息的企业,其产品不能进行补贴操作,责任自负。

  三、其它事项

  各级农机部门要重视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使用和管理工作,落实补贴系统管理、操作人员配备,确保补贴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各级农机部门、生产企业如在操作使用过程中有疑义的,请联系山西万鸿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51-7631342。省农机局联系人:王旭华,马胜元,联系电话:0311-86256592,86046470。

  附件1:河北省2018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管理用户备案表点击下载

  附件2:市县管理用户操作手册

  附件3:生产企业操作手册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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