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积极筹备多措并举 迎接农机牌证管理新规施行
今年1月15日,农业部通过2018年第1号和第2号部令,公布了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和《登记规定》;2月5日,农业部通过部文,印发了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和《登记业务工作规范》,两个“新规章”和两个“新规范”于今年6月1日起同步施行。
农业农村部于3月21日、4月25日、5月6日,分3期对全国各省农机局分管农机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农机监理站(所)的主要领导及省级师资人员等500余人进行了新规章新规范的培训。农机化管理司司长李伟国出席首期培训班并讲话。培训班针对不同参训人员的特点,设计了不同的宣贯内容和解读标准,既考虑到主管领导的宏观性,又兼顾了师资人员的具体业务操作性,保证了培训效果。在培训期间还就宣贯内容和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等进行了座谈,加深了学员对新规章新规范的理解和把握。培训要求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将落实好改革要求、执行好农机安全监理新规章新规范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深刻理解修订的重要意义,准确掌握修订的主要内容,逐级开展宣贯培训,认真细致地抓好落实和新旧制度的过渡,确保改革成果落到实处。
新规公布以来,特别是培训班结束后,全国农机化系统迅速组织,积极动员,掀起了学习贯彻新规章新规范的热潮。
一是层层开展培训。江苏、四川、黑龙江、天津、宁夏、甘肃、吉林、内蒙古、北京、重庆、湖北、河南、湖南、河北、陕西等省及各地市县农机监理机构相继举办宣贯培训班,对各级农机监理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将培训深入到基层农机监理机构,使各级农机安全监管人员熟练掌握农机安全监理新规定,更好地领会、落实新规章新规范的要求。
二是加快软件更新。根据新规章新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农业农村部农机监理总站制定了《农机安全监理业务数据交换技术要求(试行)》,各地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开发或更新升级本地农机安全监理业务操作系统并开展新操作平台的培训。日前,山东、河南、四川、山西、安徽、吉林、陕西、甘肃、湖北、湖南、广西、云南等多数地方已完成了农机牌证管理计算机软件的更新测试工作。
三是抓好部署落实。各地高度重视新规章和新规范的宣贯工作,有的省份专门印发文件部署落实。江苏召开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将落实新规章新规范作为重要内容,要求严格按照新规章新规范开展各项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甘肃省农机局印发《关于宣传贯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两规定”、“两规范”的通知》,要求各市州组织学习培训,完善计算机系统等配套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山东省农机局印发《关于宣传贯彻农业部2018年第1、2号令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按照新规章新规范落实登记检验、行驶证换发签注等事项,并做好宣传贯彻、牌证定制核发、与公安交管部门信息共享等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两规定”、“两规范”的通知》,要求各盟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监理站要认真组织学习,明确业务管理权限和岗位职责,配置计算机软件系统、打印机等必要设施装备,理清遗留业务,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四是加强宣传普及。安徽开展农机执法人员送法律进企业、进农场宣传活动,发放新规章新规范宣传单和《致广大农机手一封信》;山东部分地区组织法律法规宣传志愿服务赶大集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并将新规相关知识发布在政府网站、当地主流媒体及微信公众号。
目前各地通过印发文件、培训解读、广泛宣传等多种形式贯彻落实新规章新规范及农机安全监管“放管服”改革要求,为新规6月1日起顺利施行做好了充分准备,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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