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8年(第二批)农机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2018年(第二批)农机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做好本市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根据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第二批补贴产品投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档产品范围
按照《上海市2018-202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沪农委[2018]167号)进行投档(详见附件)。
二、投档产品资质
投档产品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证书有效期应在2018年1月1日(含)以后;(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被农业农村部或省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暂停、取消补贴资格;2017年、2018年国家质检部门产品质量抽查中产品不合格;有质量投诉、举报等案件未处理完结的农机产品除外。
三、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表(网上填报生成);
2、上海市2018年农机补贴产品投档信息表(网上填报生成);
3、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或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
4、鉴定或认证报告、检验报告(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
5、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四、其他事项
1、在填报投档产品信息前,请仔细阅读填报流程,企业提供的产品投档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完整、有效。我办只组织开展形式审核,集中公布投档产品信息汇总表。因下列原因导致无法正确分类归档的,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1)推广鉴定信息未公开发布的产品不予归档;
(2)提交的信息中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检验报告、鉴定报告、推广鉴定证书、产品铭牌中所标识产品名称(型号)、推广鉴定信息网址链接、强制认证证书、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等有不一致、不清晰、不准确的不予归档;
(3)不能明确界定产品类别、档次的不予归档;
2、上海市归档产品信息填报采用网上填报与书面提交并行。网上填报通过“农机综合管理系统支撑平台”中“上海市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填报系统”(njzh.shac.cn:8080/njzh/)进行;书面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企业基本情况表、投档信息表应由网上填报系统生成后打印)。
3、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书面材料以上海市邮政局投递日邮戳为准)。
4、书面材料接收地址:上海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综合业务科(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鼓浪路2号405室、邮编:201601)。
咨询电话:021-67655959(上海市农机鉴定推广站)
021-23119649(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附件:上海市2018-202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点击下载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做好上海市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根据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第一批补贴产品投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档产品范围
按照附件所列农业机械品目、分类明细进行投档。
二、投档产品资质
投档产品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证书有效期应在2018年1月1日(含)以后;(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被农业部或省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暂停、取消补贴资格;2017年国家质检部门产品质量抽查中产品不合格;有质量投诉、举报等案件未处理完结的农机产品除外。
三、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表(网上填报生成);
2、上海市2018年农机补贴产品投档信息表(网上填报生成);
3、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或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
4、鉴定或认证报告、检验报告(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
5、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四、其他事项
1、在填报投档产品信息前,请仔细阅读填报流程,企业提供的产品投档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完整、有效。我办只组织开展形式审核,集中公布投档产品信息汇总表。因下列原因导致无法正确分类归档的,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1)推广鉴定信息未公开发布的产品不予归档;
(2)提交的信息中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检验报告、鉴定报告、推广鉴定证书、产品铭牌中所标识产品名称(型号)、推广鉴定信息网址链接、强制认证证书、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等有不一致、不清晰、不准确的不予归档;
(3)不能明确界定产品类别、档次的不予归档;
2、上海市归档产品信息填报采用网上填报与书面提交并行。网上填报通过“农机综合管理系统支撑平台”中“上海市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填报系统”(njzh.shac.cn:8080/njzh/)进行;书面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企业基本情况表、投档信息表应由网上填报系统生成后打印)。
3、截止时间:2018年4月30日(书面材料以上海市邮政局投递日邮戳为准)。
4、书面材料接收地址:上海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综合业务科(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鼓浪路2号405室、邮编:201601)。
咨询电话:021-67655959(上海市农机鉴定推广站)
021-23119649(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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