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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2018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的公告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09月14日

山东省关于2018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和我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以及省农机局《关于开展2018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鲁农机计函字〔2018〕6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过企业网上自主申报、省农机局形式审查、公示征求意见,形成了《山东省2018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现予公告。

  在实际补贴过程中,对降档处理产品按降档后补贴额补贴;对补贴比例异常的产品,市县农机部门可视情况采取比例控制措施;对风送式喷雾机、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两个品目的机具实行“定额+比例控制”补贴方式。

  请各企业在补贴工作中切实按照部省有关要求操作,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明示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铭牌等有关信息的通知》规定,规范产品铭牌信息,加强机具管理,并按照产品投档参数配置供货。

  附件:山东省2018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点击下载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9月13日


山东开展2018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部、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结合《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山东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鲁农机计函字〔2018〕20号)有关要求,现就我省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投档范围

  (一)2018年纳入我省补贴范围符合投档条件的新增产品,8月20日前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的产品,纳入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

  (二)第一、二批投档中审核未通过需要修改说明相关信息的产品。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单独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暂不受理投档。

  (三)农机购置补贴试点的新产品和农用植保无人飞机投档工作另行通知。

  二、投档要求

  (一)各农机生产企业继续按照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山东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鲁农机计函字〔2018〕20号)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投档工作。

  (二)第一、二批投档因资料填报不准确退回的产品,请按照系统的审核意见,根据有关要求重新修订后上报。

  (三)微耕机、田园管理机、植保机械配套柴油机动力的产品需要上传型式核准证书。没有上传的不予归档,配套汽油机动力的需要在产品参数中注明。

  (四)投档产品上传的铭牌照片信息,要符合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明示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铭牌等有关信息的通知》(鲁农机计字〔2017〕29号)有关规定。上传的铭牌照片中出厂编号、制造年月、产品执行标准等信息不完整以及不能清晰界定铭牌为金属材质等的不予归档。

  (五)不符合我省投档范围、因违规被我省或者其他省级农机部门暂停、取消补贴资格等情况退回的产品,请勿再提报。否则将对涉及弄虚作假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取消该企业全部产品补贴资格。

  (六)第一、二批投档已经公告的产品,请勿重复提报,否则暂停该型号年度内补贴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投档为本年度实施指导意见规定的补贴范围内**后一次投档,截止到8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为更好的便利企业投档,本次投档期间请及时关注投档系统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及时修正上报。

  (三)投档结束后,产品信息修订上报以后,不再允许修改。因产品投档信息不准确、不符合投档要求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531-83199612

  技术服务电话:0531-83196867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8月1日


山东省2018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归档产品信息的公示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要求,省农机局组织对2018年在我省参与自主投档的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进行了形式审核。在形式审查中,对测算补贴额高于30%的产品进行了降档处理,对测算补贴额高于30%且无法降档的产品省里实行30%比例控制(公示表不显示补贴额),并研究确定对风送式喷雾机、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两个品目的机具实行“定额+比例控制”补贴方式。

  现将审核通过产品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对公示信息进行监督,对本企业或其他企业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意见形成书面材料送省农机局计财处。本次公示期间暂不受理对未通过产品的异议。对于未公示的产品,请投档企业进入网上投档系统查看未通过原因,在我省后续产品归档时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并在产品备注中说明后另行提交。

  对已经公示的产品,请各企业在补贴工作中严格按照部省有关要求操作,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明示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铭牌等有关信息的通知》规定,规范产品铭牌信息,加强机具管理,切实按照产品投档参数配置供货。

  山东省2018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归档产品信息表点击下载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6月26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部、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结合《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山东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鲁农机计函字〔2018〕20号)有关要求,现就我省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投档范围

  (一)微滴灌设备、灌溉首部、喷杆喷雾机等第一批未纳入投档范围的产品;

  (二)2018年纳入我省补贴范围符合投档条件的新增产品,5月15日前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的产品,纳入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单独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纳入第三批产品投档。

  (三)第一批投档中审核未通过需要修改说明相关信息的产品。

  二、投档要求

  (一)各农机生产企业继续按照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山东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鲁农机计函字〔2018〕20号)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投档工作。

  (二)第一批投档因资料填报不准确退回的产品,请按照系统的审核意见,根据有关要求重新修订后上报。

  (三)微耕机、田园管理机、植保机械配套柴油机动力的产品需要上传型式核准证书。没有上传的不予归档,配套汽油机动力的需要在产品参数中注明。

  (四)投档产品上传的铭牌照片信息,要符合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明示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铭牌等有关信息的通知》(鲁农机计字〔2017〕29号)有关规定。上传的铭牌照片中出厂编号、制造年月、产品执行标准等信息不完整以及不能清晰界定铭牌为金属材质的不予归档。

  (五)在第一批投档产品中,不符合我省投档范围、在全国范围内违规操作取消补贴资格等情况退回的产品,请勿再提报。否则将对涉及弄虚作假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取消该企业全部产品补贴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投档截止到6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产品信息修订上报以后,不再允许修改。因产品投档信息不全、不准确或不符合投档要求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二)为了满足农户对新鉴定农机产品的需求,充分考虑生产企业农机新鉴定产品取得证书较晚的实际,我局将于7月份左右开展**后一批次投档工作。具体时间、要求请关注山东农机化信息网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0531-83199612

  技术服务电话:0531-83196867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5月18日


山东省关于2018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归档产品信息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和山东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以及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山东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鲁农机计函字〔2018〕2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过企业网上自主申报、省农机局组织审查、公示征求意见,形成了《山东省2018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现予公告。

  在实际补贴过程中,对降档处理产品按降档后补贴额补贴;对补贴比例异常的产品,市县农机部门可视情况采取比例控制措施。

   

   山东省2018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XLS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4月28日


山东省关于2018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归档产品信息的公示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山东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的通知》(鲁农机计函字〔2018〕20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企业自主投档产品进行了形式审查,按规定对测算补贴额高于30%的产品进行了降档处理,对测算补贴额高于30%且无法降档的产品省里实行30%比例控制(公示表不显示补贴额)。现将我省2018年第一批归档审核通过产品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通过产品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意见形成书面材料送省农机局计财处。对于未公示的产品,请投档企业进入网上投档系统查看未通过原因。本次公示期间暂不受理对未通过产品的异议,请相关企业在我省后续产品归档时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并在产品备注中说明后另行提交。

  联系电话:0531-83199612。

  附件:山东省2018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归档产品公示点击下载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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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游客
    发布于2018-04-30 20:45
    农业灌溉机械在不在补贴范围,为什么。  --来自农机通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