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意见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农机局(站)、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省农机试验鉴定站: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和指向性,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我局统筹考虑补贴资金总体规模和农业发展实际,组织拟定了《黑龙江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附件1)。现就做好意见征求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品目确定情况
我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继续突出重点确定补贴范围。一是优先保障粮食生产和主要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机具;二是突出绿色生态导向,全力保障支持绿色农业发展的机具;三是综合考虑种植结构调整及畜牧业发展等因素;四是选择短板机具,高端产品、智能装备,对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作业效率低和地方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小区域适用机具暂不纳入补贴范围。按照以上原则,我们拟确定补贴范围包括10大类18个小类36个品目,具体参看附件1。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坚持政策目标导向和绿色生态导向,结合主导产业发展和农业生产需要,在征求其他农业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在《2018-2020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研究提出调整机具品目意见,并提供有关说明。
2.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调整情况汇总表》(附件2),由各市(地)农机部门汇总形成统一意见,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于3月28日前,快递至省局产业发展处,同时报送电子材料,不报送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曹健
联系电话:0451-82659439,18045053761
电子邮箱:82656251@163.com
附件点击下载
1、黑龙江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调整情况汇总表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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