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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化司关于请提供春季机械化生产工作信息的通知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8年03月16日

农机管〔20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

  为了解各地今年春季机械化生产的新举措新成效,充分反映农机在农业生产中主力军作用及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推动规模经营、服务带动小农户应用先进生产方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请你们提供相关信息,形成简要文字素材。内容包括:1.农机春耕春种情况,如计划投入机具种类、数量,作业开展情况等;2.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动员及开展情况,如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订单作业、托管作业等服务供需对接情况等;3.重要活动组织部署及开展情况,包括组织农机“闹春耕”、科技下乡、现场演示、观摩培训等技术推广和示范服务活动;4.农机防灾抗灾情况,包括对可能出现偏旱或偏涝预案准备情况;5.全省或市县春耕春种中的先进典型、工作亮点等。

  文字素材要求有具体数据、事例支撑,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200字以内。请于3月23日前将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我司生产管理处。同时,各省级农机主管部门应及时通过“农机直通车·全国农机化生产信息服务平台”每周二按时报送农机化生产进度信息,有价值的工作动态等信息可随时通过邮件报送我司。

  联系人:段冬冬,车宇

  电话:010-59193190

  邮箱:njhsglc@agri.gov.cn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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