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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农机购置补贴完美收官

农民日报 2018年01月10日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在农业部的正确领导和各地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已完美收官。中央财政于2016年底一次性足额提前下达补贴资金,为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兑付农民补贴奠定了良好基础。回顾2017年的补贴实施历程,各地农机部门深入贯彻“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工作思路,强化绿色生态导向,着力推行补贴范围内全部机具敞开补贴,对粮食烘干仓储、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机具和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绿色发展的机具率先全面敞开补贴,首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定了违规类型、调查程序和处理措施,初步构建了省级联查联动工作机制;在浙江等6个省市启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促进植保无人机健康发展,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新产品补贴试点稳步推进

  早在2016年农、财两部就首次选择在浙江、福建、湖南3个省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2017年6月,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增加山西、辽宁、湖北、重庆、甘肃、新疆、青岛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开展试点。同时,统筹考虑我国农机产品创新现状与省域内农机产品需求状况,要求遴选不超过3个试点机具品目(不含植保无人机),试点品目内列入试点的产品,应当农业机械属性明确,具备先进性、适用性和安全性;补贴资金总量不超过2000万元,且不得超过试点省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的10%,测算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

  以试点省份甘肃省为例,甘肃省开展马铃薯培土机和中药材挖掘收获机两个新产品补贴试点,工作进展的十分顺利。据统计,已申请购置药材挖掘机69台,购置马铃薯培土机100余台,使用补贴资金56万余元。机械化挖掘每亩可节约成本550元,节本增效明显。预计年底至春节前仍有部分农户购置相关机具,试点补贴的效果将继续显现。此外,甘肃省继续使用省级补贴资金在天水市、定西市分别开展果园防霜机及药材挖掘机专项补贴试点。

  湖南省新产品补贴试点机具品目范围为履带自走式旋耕机、轻型履带拖拉机、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面向全国企业自愿申报的同时,明确产品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技术上先进,填补国产农机制造空白,或具有重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和集成创新特征;生产上急需,能够有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或能够显著提升当地农业主导产业机械化水平;安全上合格,产品须符合国家强制安全标准;风险上可控,产品技术、质量、服务等各种风险在可控范围内;2016年12月31日前通过省级以上农机鉴定部门的鉴定(包括推广鉴定、选型鉴定、专项鉴定),或通过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2016年12月31日前在湖南省2个县市区现场演示,获得所在市州、县市区农机部门的认可与推荐。

  优化机具分类分档补贴重点更突出

  2017年7月,《关于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为进一步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进度,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知》提出,要进一步优化机具分类分档,紧紧围绕引导绿色、智能、高效、高端农机装备创新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求,结合实际需要,在通用类补贴机具范围内选取不超过5个品目的重点机具,开展档次优化,着力解决多功能、复式、智能化和新型农机产品分档档次过于笼统、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

  对此,湖北省切实领会政策实质,立即着手开展档次优化工作。考虑到动力换档/换向拖拉机相较传统拖拉机更为节油降耗,且操作舒适、作业质量更高,更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欢迎,体现了绿色、智能、高效的农机装备发展方向,湖北省结合农业生产特别是“三秋”生产实际,**终确定对动力换档/换向拖拉机的5个档次进行优化。通过向专家、企业问询,网络查询,省际间沟通等方式,了解相关机具的性能和市场销售价格,确定相应的补贴标准,着力加大对创新产品的支持力度。

  随着补贴范围的缩减,补贴重点更突出。如北京市,结合两田划定后的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带建设,重点推进粮经作物和露地蔬菜主导品种生产全程机械化、设施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机械化、渔业生态养殖机械化、果业标准化生产全程机械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江苏省农机补贴机具品目也由上年的49个调减为48个,调出2个品目(农用地源热泵、食用菌接种机),调进旋耕复式作业播种机1个品目,新增生物质热风炉和动力换档拖拉机分档。

  山西省也进一步缩小了补贴范围,集中资金补贴发展所需的重点机具,补贴品目由2016年度的46个缩减为44个;进一步优化补贴标准,采用不同的分档测算比例,提高普惠程度。对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急需的80马力(含)以上轮式拖拉机、深松机、玉米收获机、薯类收获机按其平均售价30%测算,对其他有销售的机具按25%进行补贴额测算,对于产品竞争不充分的分档,按照平均售价的20%进行测算。

  植保无人机首次开展补贴试点

  为引导植保无人机技术开发和应用,助力农业绿色发展,在农业部、财政部和民航局等各方努力与推动下,统筹考虑相关省份意愿和有关部门意见,于是,选择在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东、重庆6省市开展植保无人机补贴试点。其中,在“补什么”方面,明确试点产品在飞行高度、飞行速度、飞行距离、远程控制、施药监测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并经专业机构鉴定检测合格后方能获得补贴资质;要求其生产企业建立有智能化管控平台,并接入中国民用航空局无人机云交换系统,同时还应负责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落实试点产品生产企业相关责任。在“补给谁”方面,明确补贴对象为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健全的飞行作业运营管理制度,按规定对所购置的植保无人飞机进行实名登记并购买保险。对个人购置暂不予补贴。在“补多少”方面,按不超过同类产品2017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测算,且单机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在“怎么补”方面,要求购机者先行购机并完成一定规模植保作业量后方能申报补贴。

  安徽省为了解无人植保飞机发展情况、型号及技术优缺点、市场认可度和销售价格等信息,组织专家前往浙江宁波等周边先行省份开展专项调研,学习宁波市近年来市补政策,深入田间了解植保无人飞机作业效果、操作难度等信息。为对比了解省内植保无人飞机发展情况,专家组调研了芜湖市、阜阳市等植保无人飞机发展较好的地区,在产业园区听取了大疆、高科新农等十余家主要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在政策起草阶段,向全省无人机生产企业函询了产品性能参数、销售价格等信息,共收到16家企业共40款产品的反馈信息,为补贴产品档次参数设置和补贴标准制定提供了材料支撑。

  浙江省取得植保无人机试点后,更是明确试点产品补贴标准。规定试点产品采取定额补贴的方式,按照单旋翼3万元/台、多旋翼2万元/台的标准进行补贴。对补贴流程也进行了要求,规定试点产品归档申报、补贴申请流程参照现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办法,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先买后办、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

  加强监管不断推进信息公开

  在补贴信息公开方面,农业部要求各地重点加强政策实施监管,规范业务流程,明细岗位职责,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细化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积极探索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对此,各省市采取严格措施,狠抓落实。以江苏省为例,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送科技下乡等形式,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做好对农民机手的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加强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保证农民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安排专门经费,在省级层面建立了统一规范的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各地专栏地址链接有效、名称和栏目设置规范、信息内容完整。从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检查通报情况来看,江苏省“三率一实时”(县级补贴专栏建设率、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公开率、县级补贴实施公告公开率、省级年度补贴农户公示信息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总体合格率在95%以上。同样,湖北省2017年以来已开展5次全省购机补贴系统数据分析,向17个县(市、区)发出了核查函,要求其对大批量购机及机具在用情况进行核实,并在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报废更新补贴和深松整地补助“一补三用”实施情况督导检查时,要求各督导组对发出核查函的县(市、区)必查,督促各地查漏补缺,加强过程监管。并安排专人利用补贴管理系统,每天关注补贴率预警档次和产品,整理部司和兄弟省份发布的违规行为信息,收集各QQ群内的产品市场信息,及时会商,分类处置。

  浙江省在保障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沟通渠道畅通的同时,严格要求《农村信息报》、信息报微信公众号、《惠农政策百问》及《现代农机》中详解政策变化。同时,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按农机化管理司规定的12项内容认真做好专栏维护、信息更新工作,一月两次公开资金使用进度,按季度公布对各实施县检查结果,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电话保持畅通,及时将政策变化、通知要求等在网上进行公示、公开。

  部分省市补贴进度迟缓原因有三

  从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由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比一般业务工作要复杂,部分省市的补贴进度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存在迟缓的现象。究其主要原因,主要可归结为三个方面。

  一是补贴缩范围,部分适用性机具没有纳入补贴范围。如湖南省,适宜南方丘陵山区农田作业、农民有着强烈需求的盘式拖拉机、铧式犁、榨油机等机具不在补贴范围之列。希望下一年,适当提高适合南方丘陵山区农田作业的履带式旋耕机、轻型履带式拖拉机的补贴标准。

  二是购机需求持续下降。以甘肃省为例,受农产品价格低迷、“国二”机具去库存提前释放购买需求、“岷县漳县地震灾区补贴比例可提高至50%”特殊政策取消、农民收入来源收窄等多重因素影响,农民购机积极性回落。山西省部分农业生产环节农机具趋于低水平、低质量的饱和,局部存在保有量过剩,利用率显著下降的趋势,往年资金使用较大的大马力动力机械和收获机械购置需求均有所下降。

  三是补贴新产品的“门槛”相对较高。农业部方案规定,新产品要同时具备“拥有实用新型、整机发明专利或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证明,取得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定型证明文件或安全检查合格证明”两个准入条件,但大多数新产品没有定性证明文件,致使很多产品无法享受补贴。

  针对补贴工作实施进度缓慢的结果,各地也积极应对。根据各地的实际状况,找原因、寻方法,扬长避短,通过向上级反映问题,督促下级整改落实等方式加以解决。总体上来看,2017年补贴的实施效果得到了一致认可,特别是2017年作为实施《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后一年,一方面推动了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进入“机械化换人”时代,另一方面也带动了农机工业成长壮大,为农业提供强有力装备支撑,给下一年的补贴政策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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