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通logo

辽宁省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通报(第一期)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

  有关市农委(农机局):

  在全省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今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展顺利。为进一步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严格按照“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政策方向,全省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计61070万元,截至11月24日,共实施补贴资金59715.6312万元,资金实施比例为97.78%;结算资金29940.3432万元,结算比例为49.03%。(见附件1)。

  二、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

  10月18-20日,我委对全省83个项目县(市、区)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其中,12个县(市、区)设立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并及时发布了本地区相关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它们是:法库县、新民市、浑南新区、本溪县、宽甸县、阜新市市辖区、辽阳县、辽河生态经济区、清河区、西丰县、昌图县、开原市;18个县(市、区)在本地区政府网站上设立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但并没有购机用户公示、补贴情况公示以及其他公示情况等内容;3个县(市、区)虽然没有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但链接网站有购机用户公示、补贴情况公示以及其他公示情况等内容;17个县(市、区)链接网站为本地区政府网且并没有购机用户公示、补贴情况公示以及其他公示情况等内容;33个县(市、区)根本不能打开链接网站。具体检查结果见附件2。

  三、下步工作

  1.加快补贴资金结算进度

  各市、县农机化管理部门要加大与本地区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切实加快结算进度,确实让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要与财政部门共同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要切实做到补贴资金的专款专用。

  2.做好补贴实施收尾工作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辽农机[2017]64号)文件要求,2017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将于11月30日关闭,各地农机化管理部门要抓紧剩余补贴农机具的录入,并做好资金兑付等收尾工作。

  3.开展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

  市、县级农机要及时汇总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情况,按照《辽宁省农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15〕68号文件要求,继续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本地区自评,并按时限要求报送自评报告和评分表。

  4.加强农机具核验工作

  各市、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补贴机具核验工作,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调查处理。对核实中查处的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文件规定,由市、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及时进行处理。

  5.加大信息公开专栏检查力度

  各市、县农机化管理部门对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县(市、区)网站更换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备案。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市、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检查力度,将专栏建设作为延伸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

  特此通报。

  附件:1.全省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表

  2.全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表点击下载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7年11月24日

HitsNum
点击继续阅读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