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率先公布农机补贴标准
农资导报
2017年10月24日
继9月18日三部门联合下发开展植保无人机购机补贴试点通知以来,10月23日浙江省农业厅率先发布了该省的补贴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植保无人机补贴试点工作终于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1个月之前,农业部、财政部、民航总局联合发布了有关通知,决定2017年选择在浙江(含宁波)、安徽、江西、湖南、广东、重庆6个省(市)开展试点。作为试点省份之一,此次浙江省农业厅对试点产品的资质、性能等申报条件进行了细化,并公布了补贴标准,即全省植保无人机按照每台单旋翼飞机3万元,每台多旋翼飞机2万元的标准实行定额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补贴对象为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要包括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作业组织、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等,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飞机暂不予补贴。补贴对象除要具备相对健全的植保无人飞机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外,在申报补贴前还要按照规定完成实名登记或国籍登记,完成至少100亩的植保作业量。
今年植保无人机首次纳入国家农机补贴。根据三部委要求,2017年的试点资金将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各试点省份总量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对购置试点产品实行定额补贴,每档产品补贴额按不超过该档产品2017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成本和价格核定,而购机者购机并完成一定规模植保作业量后方能申报补贴。
据悉,公众可于今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不同意见反馈给省农业厅,补贴工作正式实施后补贴对象应在2018年1月底前完成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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