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冀农机管发〔2017〕5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牧)局:
为进一步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实施,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民政策落到实处,省局决定对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一)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各实施县的资金使用管理、违规处理、机具核验、报废更新试点工作、内控、信息公开、违规查处、投诉处理、档案管理等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农机补贴农机补贴查询系统
农机补贴网
实施工作(含资金使用)方案并印发,是否按方案合理使用资金,是否按程序规范办理补贴手续,补贴对象及机具审核是否严格规范,补贴档案是否规范完整。二是是否通过新闻媒体、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维护是否及时,信息更新是否及时,上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置者信息表和实施情况公告是否完整公开,受益对象公示信息和资金录入情况是否实时公开。三是是否突出补贴重点,是否按规定实行敞开补贴,实行敞开补贴并先购后补的机具品目有多少?是什么?四是咨询投诉电话是否畅通,调查处理群众投诉和查处违规情况及上报是否及时。五是是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岗位责任制,是否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六是当年省、市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实行清单管理并及时整改、完善。
(三)补贴资金管理情况。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情况及今年资金使用、结算数额、比例。
(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省农机局将会同相关单位成立督导检查组(详见附件1),自9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每市选择两个实施县(定州市纳入保定市范围、辛集市纳入石家庄市范围),每县至少抽取10台机具进行现场核查。专项督导检查采取听取汇报、走访、座谈会、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组将听取市、县两级工作汇报,按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收集相关文件、情况和证明材料。对于现场核查机具,要见人、见机、见发票,并对相关补贴手续及机具技术参数进行核查,逐台填写《现场核查机具情况表,》(附件2)。
三、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各督导检查组及市县农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督导检查工作,认真准备,精心部署,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到各市的具体时间由组长与相关市协调确定。各督导检查组要按要求提交督导检查情况报告(含相关证明材料)。督导检查情况报告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内容。
(二)要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各市县要根据督导检查的内容,进一步整改完善,查缺补漏,把工作抓实做细,为2017年度延伸绩效管理考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督导检查人员要轻车简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督导检查人员食宿自理。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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