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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机新产品补贴工作正式启动

浙江农机化信息网 2017年09月12日

  近日,2017年中央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统称“新产品补贴”)政策出台。

  一是补贴产品范围保持稳定。2016年新产品补贴政策实施时间短、市场需求大、农户购买意愿强,为满足农业生产需要,保持政策延续,今年补贴产品范围保持不变,继续选择单轨运输机等3类产品、水平自动控制系统等5类产品列入新产品补贴范围。

  二是产品技术先进性要求更加突出。纳入中央补贴产品,除提供省级以上有效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或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定型证明文件外,还应提供实用新型、整机发明专利文件或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证明、田间实地试验验证情况以及产品标准的先进性评价情况。

  三是鼓励县级开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县级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平均售价30%,对试点工作成效突出的,省财政将在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四是补贴申请办理延伸至全年。

  对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已购置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补贴,解决年度政策文件衔接造成的补贴断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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