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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对省级先进适用农机产品购置奖补进行管控的通知

湖南省农机局 2017年08月11日

  湘农机产发〔2017〕57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

  为稳妥推进2017年先进适用农机产品省级财政购置奖补工作,根据《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洞庭湖区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的通知》(湘农联〔2016〕265号)精神,结合目前省级财政购置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经商省财政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定各品目奖补资金额度

  2017年先进适用农机产品省级财政购置奖补资金共4490万元。目前农机购置奖补工作实施进度较快,为了让购机(意向)者对奖补申办有明确的预期,决定在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对各品目奖补资金额度实行控制,各品目奖补资金用完的,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将自动终止奖补申办。设定大中型粮食(油菜籽)烘干机购置补贴(累加)资金2500万元,特大型粮食(油菜籽)烘干机440万元,遥控飞行喷雾机800万元,大型自动化育秧设备600万元,化肥同步深施机150万元。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

  二、严格购置奖补办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申请购机、申办奖补、机具核实”的程序办理,以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审核的先后顺序确定奖补对象。特大型粮食(油菜籽)烘干机还须经市州农机局验收通过并在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上传《购置特大型烘干机省级财政奖励项目申报表》,方可拨付奖励资金。省级先进适用农机产品购置奖补信息录入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为提高奖补资金使用效率,决定在上述奖补办理截止日后对各品目剩余资金进行统筹调剂,调剂时间为2017年9月6日,调剂资金用于粮食(油菜籽)烘干机购置奖补,有关补贴信息录入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26日。

  三、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各地农机部门及相关农机产销企业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避免因执行不到位引发纠纷。

  附件:截至8月8日各品目资金使用情况表点击下载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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