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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产品监督检查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07月21日

湘农机科发〔2017〕50号

  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加强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产品管理,规范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使用,我局决定对证书有效期内部分产品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依据

  监督检查依据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331号)和《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农办机〔2013〕36号)有关要求。

  二、承担单位

  省农机鉴定站承担本项监督检查工作。

  三、监督检查内容

  1.企业名称、地址及产品与证书的一致性(产品结构参数变化应符合相关产品推广鉴定大纲要求)。

  2.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

  四、监督检查对象

  监督检查对象详见附表。

  五、工作要求

  1.省农机鉴定站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严格按照检查规范要求开展检查,确保在2017年11月15日前完成任务,向我局递交监督检查报告。

  2.监督检查人员要按照工作规范规定签订《审查员承诺书》。

  3.监督检查中发现监督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情况,应及时向我局报告。

  4.不得向被监督检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5.有关生产企业要做好准备,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2017年度省级农机推广鉴定证书监督检查产品及企业名单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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