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购机补贴资金实施结算进度的第一次通报(截止到7月3日)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07月05日
皖农机计财〔2017〕104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在全省各级农机、财政部门密切配合下,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平稳实施,但今年总体补贴进度较为缓慢,全省大部分地区资金使用结算进度滞后。为进一步促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现将全省补贴资金实施结算进度通报如下:
截止7月3日,全省已补贴各类农机具3.77万台套,受益农户2.94万户,拉动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入20.63亿元,实施补贴资金5.72亿元,占我省2017年中央补贴资金的40.28%。全省共27个县(市、区)实施进度超过50%,22个县(市、区)实施进度超过60%。亳州、淮北、宿州3市整体实施进度超过50%,亳州市、淮北市整体实施进度超过60%。全省大部分地区资金使用比例在20%到40%之间,整体实施进展缓慢,淮南、合肥、铜陵3市整体实施进度未到20%,铜陵市整体实施进度未到15%,补贴政策落实需要进一步提速增效。
截至7月3日,全省已结算资金0.62亿元,结算进度4.33%。全省共18个地区结算进度超过10%。其中埇桥区、定远县、无为县、潜山县等8个县(市、区)结算进度超过20%。除宿州市整体结算进度达到17%以外,其他各市均未达到10%,亳州市、淮北市、黄山市、合肥市、铜陵市尚未开始结算。
请各地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农机化发展需求情况,及时补充完善补贴实施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资金实施结算进度,确保补贴工作按计划推进。
附件: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结算进度表(截至7月3日)点击下载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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