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补办湖北华伟鹏业农业设施公司暂停之前有关产品补贴结算的通知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7年05月15日
闽农机管〔2017〕14号
各市、县农机管理局(站、中心):
2015年12月31日,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决定暂停湖北华伟鹏业农业设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华伟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农机产〔2015〕171号)。暂停期间,我省按相关程序要求,组织对湖北华伟公司所有产品的省级归档和补贴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与核实,约谈有关经销企业,并向农机化司上报调查与处理的意见建议。
为贯彻中央惠农政策,切实保障购机者合法权益,按照农业部农机化司有关通知精神,参照厅农机化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要求,购机者在暂停之前购置湖北华伟公司生产的8PWM-5、8PDM-5型微滴灌首部产品,处于待申请结算、待结算状态的,经农机部门抽查核实后,可按程序办理补贴。相关操作联系人:周永奎,0591-87603014。
其它有关事项,待农机化司作出处理决定后,再行处理。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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