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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公示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7年05月02日

  冀农机管发[2017]25号

  相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我省《关于申报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的通知》(冀农机管发[2017]9号)要求,我局组织农机管理、推广和鉴定人员对企业申报的产品信息进行了审核、整理,现予公示,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自2017年5月2日起,5个工作日。

  二、产品归档情况

  企业申报的产品归档结果分为以下2类:

  (一)拟归档的产品:产品性能参数等相关信息符合申报要求,归档产品10大类25个小类51个品目,共7460个产品予以归档。

  (二)暂不归档的产品:主要是未列入我省2017年补贴范围、产品信息不完整、被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被国家质检总局通报为不合格、不符合分档描述要求、无证书以及其它等8个原因无法归档的产品。

  三、有关要求

  1、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事宜的通知》(农办机〔2015〕17号)精神,农机生产企业对其申报的补贴产品归档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主体责任。请认真核对相关产品信息,确保补贴产品归档档次和产品信息真实准确;对于补贴产品的补贴比例畸高、归档档次有误、受到部省暂停处理仍未恢复等情况,应及时主动向我局书面通报;对发现问题未主动报告的,将暂停或取消该企业部分或全部产品在我省的补贴资格。对于报送虚假品目、参数等信息的企业,一经核实,我局将取消其产品补贴资格,由此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2、对本企业已归档或不予归档的产品如有异议的,要在公示期内,报送纸材料向我局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公正合理,反映材料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逾期不受理。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富强大街6号河北省农机推广总站开发科(邮政编码:050011)。

  四、后期处理

  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及时研究处理收到的反馈意见,对不同情况将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1、对所归档位不合适,或误归于“暂不归档”的产品,经对有关企业原报送材料复审(查)后,对符合归档要求的产品重新归档。

  2、对“暂不归档”的产品,企业在公示期内不反馈意见的,按公示意见处理。

  3、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我局将认真研究。

  附件:

  1、河北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

  2、河北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暂不归档产品表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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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游客
    发布于2018-01-14 11:33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2017年4月份左右买了台404拖拉机,到现在还没享受到补贴,所有要的手续全部办好交完,就是没见到钱,找农业局问,说材料已上交让找财政局,找到财政局问,说是未见到材料,互相扯淡。唉,国家政策挺好,就是农民太难享受了。  --来自农机通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