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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垦区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7年04月28日

  黑垦农机联〔2017〕2号

  各管理局农机局、计财处,北大荒农业股份公司农业生产部、财务部,各农牧场农机科、财务科,各分公司农业生产部、财务部:

  为落实好农业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立绿色生态导向的新要求,深入贯彻“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工作思路,加快垦区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现将2017年垦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调整

  2017年,按照“缩范围”的工作思路,对《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进行了调整,并发布了通知。调整原则主要依据2016年垦区各档次农机具销售情况,没有销售的档次原则上不列入2017年补贴范围。

  二、单机补贴额度调整

  2017年,按照“降定额”的工作思路,对各档次的补贴额度进行了科学测算。2017年垦区农机购置补贴单机补贴额测算按照该档次2016补贴系统中价格**低3个产品均价的30%进行测算,与2016年垦区补贴额对比,取低者,精确到百元(抹零)。

  三、全面推进敞开补贴工作

  经会议研究,2017年垦区要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对部分品目实行敞开补贴。敞开品目包括翻转犁、深松机、免耕播种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压捆机、粮食烘干机等6个品目。根据垦区实际,实行阶段性敞开,即在一定时间内满足所有购机者的需求,具体敞开时间段由各农场(含分公司,下同)自行确定,但需在年度实施方案或通知中明确。

  四、提高资金执行进度和比例

  2017年,各农场要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和结算进度,避免系统关闭前突击录入的情况发生。原则上,各农场资金使用比例和结算比例不得低于90%。为避免出现局部地区资金大量结转、其他地区资金不足的现象发生,经与财务部门协商,2017年起,可实施异场录入的操作模式。农场在满足本场购机需求的前提下,如出现剩余资金,可在管理局(含北大荒农业股份公司,下同)的安排下,允许其他资金不足的农场使用本场剩余资金,但需录入本场(资金剩余农场)的补贴系统,机具的管理由使用本场剩余资金的其他农场负责。同一管理局区域内的异场录入需经管理局农机局同意并备案,管理局间的异场录入需经总局农机局同意和备案。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五、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对农机补贴的政策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介宣传的同时,要注重网络宣传,特别是垦区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相关政策和实施情况要及时发布。设立政策咨询电话,及时解答购机户的相关问题。

  六、强化违规问题查处

  各级农机部门要建立健全违规农机产销企业处理机制,对存在弄虚作假、虚开发票、套取补贴等行为的农机产销企业,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证据确凿的,农场、管理局要向总局上报,我局将对违规产销企业采取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的方式进行处理,配合财务等部门追回违规资金,同时上报至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系统和黑名单数据库,让违规产销企业无处藏身。

  七、加强购机核实工作

  细化和完善补贴机具购机核实办法和流程,重点加强对大型机具、单人多台、连续两年享受补贴、短期内大批量申请补贴等情形的监督。特别是动力为柴油机的农机设备,要重点核查是否符合“国三”排放标准。

  对于连续两年未享受补贴政策人员,今年在申请购机补贴资金时,农场要予以优先安排。

  八、落实好深松作业补助政策

  2017年,实施农机深松作业补助政策的单位只限于“十三五”期间的贫困农场。深入推进农机深松信息化监测技术,信息化监测的深松面积到达深松补助面积的85%以上。

  九、其它

  请各管理局农机局、北大荒农业股份公司农业生产部,各农牧场农机科、各分公司生产技术部按照此通知要求,迅速启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政策宣传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财务处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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