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机局关于做好2017年“三夏”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农机办发〔2017〕29号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
“三夏”农机化生产事关全省夏粮及时收获和秋粮适时播种,对于促进我省全年粮食生产目标实现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今年“三夏”,全省计划组织2.9万多台(含引进外援)小麦联合收割机开展机械化收获作业,完成小麦机收面积1400万亩以上;组织开展区域性玉米机播跨区作业,完成玉米机播面积850万亩。为了切实做好“三夏”农机化生产组织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足六个方面,开展前期备战
各地要提早谋划部署,切实做好“三夏”农机化生产前期备战工作。一是机具准备。要结合农机年度检验工作,组织农机监理、管理和推广业务技术骨干进村入户,指导机手及早调试检修机具,尤其要做好新增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登记注册和调试磨合工作,确保农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生产。二是技术培训。要围绕当地“三夏”农机化主推技术和各类农机化项目实施,复训、新训相结合,农机部门培训与企业售后培训相结合,确保农机驾驶操作人员以良好的技能素养投入生产。三是《作业证》发放。要按照省局关于2017年跨区作业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农机管函〔2017〕7号)要求,规范《作业证》发放管理工作,确保联合收割机免费通行法定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四是供需衔接。要根据当地“三夏”农机作业任务,开展主要作业项目机具拥有量调查和新增量估算,提前做好农机具引进和外出作业组织工作,确保作业机具的供需协调到位,提高“三夏”机械化生产组织管理水平。五是物资储备。要督促动员农机经销、维修、供油、零配件供应和农机合作社等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做好物资调剂储备工作,以备服务之需。六是制定预案。要针对可能出现的阴雨天气等情况,提前制定预案,加强与辖区内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的联系,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二、搞好优质服务,提高作业效率
各地要切实搞好以信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全方位优质服务工作,提高“三夏”农机作业效率。一是信息服务。系统上下要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发送手机短信和开通服务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并举,开展信息服务工作。小麦主产区各县(区)要开通热线服务电话,确保24小时专人值班,随时为机手和农户提供咨询并解决问题。“三夏”期间,小麦机收“主战场”的关中各设区市农机部门都要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平台,免费、及时、准确为机手提供天气、供求、价格、交通、维修和配件等信息。二是技术服务。农机管理部门要联系农机生产(销售)企业,选派业务技术骨干,开展技术巡回指导、售后和“三包”服务,构筑技术服务保障线。三是供油服务。要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和延长壳牌市、县分公司(区域办公室)及其加油站的联系,落实“两优一送”农机加油优惠政策,保障农机作业用油的顺畅供应。四是协调服务。要组织干部职工走出机关深入生产一线,了解掌握当地作业机具分布情况,加大对跨区作业机具的组织协调力度,既要满足小麦抢收的需要,又要提高机具的利用率,防止“机械扎堆无活干、麦子成熟无机用”的情况发生。五是供应服务。要组织、协调农机维修、农机零配件供应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单位)延长营业时间,实行夜间值班,有条件的地方要送油、送修、送农机零配件到田间地头,为农机经营户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农机作业效率。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三夏”农机化生产期间是农机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要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农机安全常识,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要加强安全执法检查,充分发挥县级农机公安联合执法中队的作用,没有成立联合执法中队的县(区),要主动与公安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配合,严格查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和违章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三夏”农机安全生产。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指导农机质量投诉机构,切实做好“三夏”期间的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及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广泛深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组织策划“三夏”生产宣传报道,利用多种媒体采取灵活的方式,围绕跨区机收进度、农机深松整地、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农机作业服务方式创新、农机农艺融合、购机补贴政策对“三夏”的促进作用和农机合作组织参与土地规模经营等重点,切实做好“三夏”生产宣传报道工作。在配合媒体宣传的同时,各地要及时向省局上报反映当地“三夏”农机化生产组织管理创新、调动机械有序流动和平衡作业价格等方面的信息,以便通过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进行宣传,推而广之,促进全省平衡发展。通过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农机、关注农机和合力促进农机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切实加强领导,促进顺利进行
“三夏”是我省农时**为紧迫、农机作业任务**为繁重的时期。各级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三夏”农机化生产的组织领导,提早谋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强化措施落实,并建立起农机主管部门牵头,农机管理、监理、技术推广和培训等机构各司其职、联动协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全力促进“三夏”农机化生产顺利进行。
各地要贯彻落实农业部农机化司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三夏”生产期间继续执行小麦机收进度日报制度(节假日正常上报),从5月25日开始,每日11:30前通过网上“农机跨区作业直通车”和邮箱:1123651696@qq.com两种形式上报“三夏”农业机械作业进度表(见附件三)。“三夏”工作结束后,请于6月2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4月21日
2017年“三夏”农机作业任务指导计划表(单位:万亩)
单位名称 | 机收小麦 | 机播玉米 |
西安市 | 285 | 245 |
铜川市 | 30 | 4 |
宝鸡市 | 245 | 150 |
咸阳市 | 320 | 195 |
渭南市 | 430 | 210 |
汉中市 | 35 | 10 |
安康市 | 8 | 10 |
商洛市 | 10 | 10 |
延安市 | 5 | 0 |
榆林市 | 0 | 0 |
杨凌区 | 2 | 4 |
韩城市 | 20 | 10 |
省农垦 | 10 | 2 |
合计 | 1400 | 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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