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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农村消费调查:玉米收获机的质量问题谁来管?

央广网 2017年03月29日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从家电厂商在农村“刷墙”打广告,到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农村消费市场不断扩大,国家财政也不断加大向农村倾斜的力度,农机购置补贴便是其中的一项惠农政策。面对这一片蓝海,众多商家把目光投向了农机销售市场。然而,也有不法厂商混迹其中。

  河北农民:20多万买了个“祖宗”,一天坏的次数数不清楚

  近日,有多地农民反映,河北省顺平县一家农机厂早在2014年就曾因出售问题农机,涉嫌套取国家农机补贴,被农业部门责令整改。在那之后,这家厂商并未收敛,继续用不合格产品坑害农民。据河北、河南、天津、内蒙古等地的农民反映,他们在这家农机厂购买的大型玉米收割机,都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当大家把机器送回原厂后,却迟迟得不到处理,现在,工厂老板又跑路了。

  “下地的头一天,割了半个小时就着火了。才买来的新车,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听他们说火着的挺大,里面都是油,也没敢去救。”在场的农民说,这些机子都是卖出后出了严重的质量问题,被当地政府拉到这里,其中有一部分迟迟得不到处理。

  来自河北邯郸的田朝军,已经记不清两年来是第几次来这里了。踩着厚厚的尘土,拨开层层的蜘蛛网,他找到了自家的车。“车靠液压行走,油管经常崩,一崩就是一整箱液压油;把这个打开,换的曲轴;这链条换的不能再换了;这个离合,经常是挂不上,齿轮就给打了。这一天坏的数不清楚。玉米收满之后,舱升不起来,必须得等上个十多分钟,歇一会才行。我们等于20多万买了个‘祖宗’,天天伺候着。”

  2015年,河北保定农民徐占伟跟同村的徐哲红一道,借钱、贷款买了机子。尽管这款机子比普通的玉米收获机贵一倍,尽管连购机发票都是手写的,但商家诱人的宣传让俩人坚信“稳赚不赔”。

  徐占伟说:“从网上一搜玉米收割机,首先出来的网页就是他们,秸秆两用,能回收秸秆的。我们一看这个机子挺好,虽然别的机子是11万,这个22万。但是我们割一亩地的效益,是他们割三四亩地的效益,这个草可以再卖钱啊。”

  然而希望很快化成了泡影。俩人非但没赚到钱,还把全部的家当都搭了进去,背了一身债。“我们买了车之后,出来二百米就漏水了,开回家,发动机就坏了,这是新车啊!我么要求换整机,他们不给换,只能修,各种坏,修也没修好。他**后弄了一句‘你告我去吧’。二十天干了一百来亩地,总共挣了三千块钱,不够费用的呢,光花钱也得有六七千。我们都是借的钱。”

  调查:厂商3年前被责令整改,改了个名字后继续制售问题机器

  有类似遭遇的农民不在少数。那么,这样的机子是哪里生产的,农民又是从哪里买来的呢?在农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顺平县西郊的一个名为“顺平县盈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厂。远远望去,十来台返厂维修的玉米收获机散落在露天的角落里。此时的工厂已是人去厂空,大门紧闭,一个守门人拦住了记者。

  当记者询问“你们不知道老板为什么跑?”时,守门人说:“瞎问!这个跟质量挨不着。你问我这个有啥用啊?出去吧快!赶紧出去吧!你的车也不叫你看,出去,我叫你出去!”

  几经周旋,记者终于来到工厂的生产车间。破败的厂房,简陋的车床,满地散落的废旧零件,还有带有翻新痕迹的机器……天津宝坻农民何建虎说,当第一次看到车间内部状况时,才终于意识到“为什么一台价值22万的机器会毛病不断”。“你看,这都是人家使过的东西,能看出来,这里面还有草嘛。这不都是旧的吗?回来焊焊再用。前年咱们买完机子,回来找他,厂子封了。这机子扔这里二年,都糙了,没法用了。”

  记者调查发现,其实早前,该厂并不叫盈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而是叫惠兴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14年,顺平县惠兴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66台“4行穗茎兼收型玉米收获机”,也遭遇大面积质量投诉,涉及金额上千万元,并涉嫌套取农机补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终,在农业部和河北省农机局的督促下,顺平县政府成立联合协调小组,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对农民进行了赔偿。

  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高峰介绍说:“原先我们这儿出过这种事,当时属于特殊情况,找的第三方处理,到现在还没处理清楚呢。政府想办法处理,包括当事人提供了点资金,第三方借了点资金。”

  然而,这家被认为“闯了大祸”的农机企业,并没有得到进一步处理。2015年,企业原班人马,在原来的厂址成立顺平县盈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改头换面”后,推出了改进型的4YZBH-4型茎穗兼收型玉米收获机,自行市场推广。

  事后,当地政府先后两次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21台机器无一例外都存在明显的设计缺陷,容易导致安全离合器摩擦片烧毁、链条断裂、发动机高温、万向联轴器损坏等故障,被鉴定为“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回应:职能部门相互推责工厂老板跑路农民投诉无望

  一个正式发票都不给开的公司,生产一款根本无法使用的机器,竟漫天要价22万,并能堂而皇之地流入市场。相关职能部门是否涉嫌监管不力?老板跑路后,受害农民又该如何维权?

  据了解,该公司2015年共销售此类问题机器39台,其中19户21台反映存在质量问题,销售范围涉及河北、河南、天津、内蒙古、山西、山东等地,涉及金额四百多万元。

  对于企业近一年的此类生产销售行为,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出的回应是“无权监管”。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农业机械都不用生产许可,只要是能研制出来,生产,自行定价,自行出合格证。“监管是有的,但由农业部门进行监管。农业部门也不是县一级、市一级,是省一级的农业机械推广部门,省农业厅下属的省农机管理局。我这儿也管不着。我们管的是有没有营业执照,他们可以一址多照。”

  记者又走访了顺平县农业局。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县级农机部门只负责技术推广,也同样声称农机生产的监管权在省级农机部门。“咱们农机股,你说执法权也没有执法权。这个事儿,咱们确实是对他们没有监管。咱们管的是买了机子干什么,教老百姓做这个,还有农机补贴这块,咱们做些行政性的工作。”

  记者随即拨打了河北省农机管理部门电话,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型号的农机,没有在省农机部门鉴定和推广,省农机部门没法查处。“农机补贴的管理是在我们这一块。头一年,他是拿没有资质的产品搞了补贴,我们参与处理,所有的事情都处理清了。第二年他又弄了一个产品,也没有鉴定,自己就销售了,这也允许。第二年的问题,应该说跟我们没关系,市场销售是企业行为。我们这儿是负责发农机推广证的,生产证我们这儿不管,那属于技术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业机械产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农业部农机化司科教处处长刘云泽表示,农业机械的监管和推广有明确分工。出厂之前的质量是由质检部门来管;进入流通之后,产品是否合格,由工商部门来管。农机部门只管使用,要对用户使用产品的情况进行质量调查,告诉社会这个机器哪儿有问题,农机部门没有什么处罚手段。

  本该是权责分明的管理,却变成了“三不管”。如今,顺平县惠兴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顺平县盈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三名企业员工,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提起公诉。但是,在逃的企业实际控制人王雪松不在此列。关乎老百姓经济赔偿的民事诉讼,更是迟迟没有进展。就在受害农民四处借债准备提起民事诉讼时,他们遇到了新的困难。

  河北邯郸农民田朝军告诉记者:“我刚从法院出来,他们说被告人不能写王雪松。说他现在在潜逃,不能起诉他,只能起诉法人刘建平,起诉这个公司。这是他们法院负责人说的,他说,你就是胜诉,没有资产法院也没办法。地皮,政府也说是王雪松的,但是起诉不能起诉王雪松。之前已经起诉他的,说传不到人,案子也要撤下来。”

  对此,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国军表示,这一说法值得商榷。有刑事责任该承担承担,不能说有刑事责任就免于民事责任,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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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王庄
    发布于2017-10-27 07:24
    天价,好坏,中联玉米收配件,上贼船下不来  --来自农机通手机版
  • 宽容
    发布于2017-10-27 07:20
    中联收割机,干一天,够买一个轴承  --来自农机通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