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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报送2017年第一批农机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7年04月28日

广东省关于报送2017年第二批农机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的通知  

粤农机鉴〔2017〕10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受广东省农业厅的委托,为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现将报送2017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要求

  (一)申报产品应获得部级或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有效年度内)。证书有效期内被撤证的产品,不得申报。

  (二)申报产品应属于《2017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粤农函〔2017〕232号文附件、以下简称《补贴额一览表》,见附件1)范围内的品目。

  二、申报要求

  (一)无需重新申报的产品

  1、已列入广东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内的2016年已归档的产品。

  2、2017年第一批已归档的产品,详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登录“2017年广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自助归档系统”(http://183.62.243.12:2017),进行企业注册(原第一批已注册的企业信息及系统登录信息仍有效可延用)及产品信息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1、每个产品单独申报,申报企业应如实填写产品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有效。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进行归档的,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在广东省的补贴资格,并将虚假信息报告农业部农机化司。

  2、填写的产品型号名称、技术规格参数、企业名称等信息应与上传的资料相一致。根据申报产品的技术规格参数选择适合的分档名称。

   3、已通过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满续展的申报产品,须上传推广鉴定证书续展报告(全页)。另要求上传的农机推广鉴定报告和农机推广鉴定检验报告,是指证书续展的上次推广鉴定(非证书续展)报告和检验报告。鉴定机构出具的对其原报告有关产品分档技术规格参数补充说明、证明或变更确认报告以及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允许变化范围内自主变更的企业变更批准文件(或变更确认报告),如有,同检验报告一起合并(置于检验报告前)上传。

  4、配套动力为柴油机的申报产品,须上传该柴油机产品符合GB 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要求的“型式核准证书”或等效证明文件。上传的这些排放证明材料柴油机信息应与报告(含变更确认报告等)相符,报告中明确的所有配套柴油机(包括选装、选配的),均须上传排放证明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如部分柴油机不再选配,须变更说明取消配套的柴油机型号。

  5、上传的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上传的文件应清晰,上传后应确保文件能够打开浏览查看。单个文件大小要求:图片格式的不大于500K,PDF格式的不大于4M。

  三、其他说明

  1、今年第一批报送归档的审核不通过的产品信息资料,归档系统会将这些产品信息资料退回到原申报企业的注册账户中,产品状态为待上报,企业可以在原申报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后提交上报。注意,归档信息通报(粤农机鉴〔2017〕9号)附件中,给出的审核不通过原因可能不是****原因,企业申报时一定要按照本通知和归档系统操作的要求,进行报送产品归档信息。

  2、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允许变化范围内自主变更的企业变更批准文件(或变更确认报告),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型号名称、推广鉴定证书编号、变更依据文件、变更前后内容、变更审核批准人签名及企业公章。对应申报产品的企业变更批准文件同检验报告一起合并(置于检验报告前)上传,不允许多个产品(涵盖产品除外)变更批准文件合并上传。

  四、申报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2017年5月2日~8日。

  (联系人:林彩丽、陈坚松 联系电话:020-37388560、37373760)

  附件:1.《2017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点击下载

  2.《2017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批)归档产品汇总表》点击下载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7年4月28日


广东省关于报送2017年第一批农机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的通知  

粤农机鉴〔2017〕5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受广东省农业厅的委托,为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现将报送2017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批)归档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要求

  (一)申报产品应获得部级或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有效年度内)。证书有效期内被撤证的产品,不得申报。

  (二)申报产品应属于《2017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粤农函〔2017〕232号)(以下简称《补贴额一览表》,见附件1)范围内的品目。

  二、申报要求

  (一)2017年无需重新申报的产品

  属于《补贴额一览表》范围内的品目,在2016年我省已归档,推广鉴定证书仍在有效期年度内,且配套动力非柴油机。具体见附件2,原归档信息结果2017年继续有效,无需重新申报材料。

  (二)2017年需重新申报的产品

  申报企业登录“2017年广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自助归档系统”(http://183.62.243.12:2017),进行企业注册及产品信息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1、每个产品单独申报,申报企业应如实填写产品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有效。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进行归档的,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在广东省的补贴资格,并将虚假信息报告农业部农机化司。

  2、填写的产品型号名称、技术规格参数、企业名称等信息应与上传的资料相一致。根据申报产品的技术规格参数选择适合的分档名称。

  3、已通过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满续展的申报产品,须上传推广鉴定证书续展报告(全页)。另要求上传的农机推广鉴定报告和农机推广鉴定检验报告,是指证书续展的上次推广鉴定(非证书续展)报告和检验报告。鉴定机构出具的有关产品分档技术规格参数补充说明或证明,同检验报告一起合并(置于检验报告前)上传。

  4、配套动力为柴油机的申报产品,须上传该柴油机产品符合GB 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要求的“型式核准证书”或等效证明文件。

  5、上传的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要求:图片格式的不大于500K,PDF格式的不大于4M。

  三、申报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2017年3月15日~21日。

  (联系人:林彩丽、陈坚松 联系电话:020-37388560、37373760)

  附件:

  1.广东省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点击查询点击下载  2.广东省2016年已归档信息结果2017年继续有效产品汇总表点击下载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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