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通logo

福建省关于暂停部分企业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7年03月10日

  闽农机管〔2017〕5号

  各市、县(区)农机管理局(站、中心),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近日,我处收到三明市农机化管理中心报告,反映浙江立地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立地公司)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涉嫌违规。经核实,浙江立地公司在宁化县等地销售的2ZS-630插秧机存在提供虚假发票等不实补贴申请材料、企业及经销商对补贴产品补贴额畸高情况未主动报告及机具倒卖等问题。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规范实施,维护农机购置补贴市场秩序,经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暂停浙江立地公司生产的水稻插秧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宁化县民乐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化民乐公司)经销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资格。暂停期间,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还是其它任何形式销售的上述产品,一律不得享受补贴,因违反上述要求所带来的经济纠纷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委托三明市农机化管理中心负责进一步调查,约谈浙江立地公司和宁化民乐公司,进一步核实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三、有销售过浙江立地公司2ZS-630插秧机的地区,市级农机部门要组织县级农机部门进行实地抽查调查,重点检查补贴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用户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倒卖问题,发现有严重违法行为,应及时报送公安部门。三明市农机化管理中心约谈处理情况报告和各市调查情况于2017年4月7日前报送我处。

  四、浙江立地公司应将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事宜及时告知经销企业和广大购机者,并主动开展自查和整改。请各县(市、区)对已录入系统的该款补贴产品暂停结算。

  我处将根据各地调查核实情况作出进一步处理决定。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6年3月8日

HitsNum
点击继续阅读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