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做好电动农机新产品奖补工作的通知
晋农机装字﹝2017﹞1号
各有关市、县农机局:
对购置电动农机新产品的用户进行奖补是2016年省政府出台的一项重要强农惠农政策,自启动以来进展顺利,已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受到购机者的热烈欢迎,使我省在电动农机的开发应用领域走在全国前列。2017年,我省将继续推动电动农机奖补工作的开展,为了把省政府的强农惠农政策贯彻好、落实好,现将进一步做好电动农机奖补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任务和目标
为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在省政府没有出台新的政策和要求前,电动农机新产品奖补工作继续执行《山西省2016年电动农机新产品奖补工作实施方案》,并将2016年未使用完的奖补资金结转至2017年继续使用,政策实施范围仍为已确定的20个奖补试点县。力争在2017年9月底将奖补资金使用完毕。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
为保证电动农机新产品奖补工作如期完成,各相关市、县要通过多渠道、采取多形式广泛宣传电动农机奖补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督促、组织奖补产品产销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培训,使购机户了解、熟悉、掌握电动农机操作要领;要按照政策要求,科学确定奖补对象,合理选择机具种类,认真核实资料,确保电动农机新产品奖补工作规范公正实施;要依据《山西省电动农机新产品试验考核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奖补机具的试验考核,并根据考核进度及时兑付奖补资金,缓解购机户筹款压力。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为确保电动农机新产品奖补工作规范高效实施,省局将从三月份开始对全省电动农机奖补工作开展专项督导,重点督导相关市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试点县的奖补工作开展情况等工作;相关市要充分发挥督导检查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不同阶段的工作督导,重点督导奖补对象确定、机具选购、试验考核、资金兑付、信息公开等方面工作,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责令整改。对督导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再次出现问题的企业和产品要及时中止奖补资格。
四、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与报送统计
省局将定期对电动农机奖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各试点县要加强奖补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奖补方案、奖补计划、奖补对象、资金使用及兑付等内容;做好情况汇总与信息报送,各相关市要组织好辖区内试点县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进行汇总,并按照要求向省局进行报送。同时,为加强电动农机奖补工作机制研究,各市、县要认真进行调研,科学组织实施,及时归纳总结,梳理存在问题,分析有关数据,形成报告上报省局,为下一步工作实施提供决策依据。
五、认真做好项目的绩效考核
省局将于今年上半年制定“电动农机新产品奖补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对全省电动农机新产品奖补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各相关市及试点县要高度重视,并做好日常资料收集、档案保存等工作,为开展项目绩效考评打下坚实基础。
山西省农机局
2017年2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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