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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开展先进适用农机产品省级购置补贴工作阶段性评估的通知

湖南农机局 2017年03月08日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稳妥推进先进适用农机产品省级财政购置补贴工作,经研究,省局决定委托相关市州农机局对大型自动化育秧设备、遥控飞行植保机、水稻插秧同步精量施肥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重点

  1、工作成效。政策在先进适用农机产品推广应用、机械化水平提高和农民收入增长等多个方面产生的实际量化效果;实施过程中获得的各项经验;用户反映的情况。

  2、关键环节的管控措施。一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先进适用农机产品省级奖补工作的通知》(湘农机产发〔2017〕13号)规定,补贴申请审批落实情况;二是机具销售市场监测情况;三是遥控飞行植保机保险投保情况。

  3、着重评估内容。一是机具补贴比例评估;二是机具标志标识规范性评估;三是机具配置、参数评估;四是机具实用性评估;其他需要评估的内容。

  二、工作安排

  省局根据各类机具补贴资金的申办情况确定评估的机具和时间。3月中下旬,评估大型自动化育秧设备、遥控飞行植保机;5月上旬,评估水稻插秧同步精量施肥机。具体分工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要深入相关县市区、乡镇、村全面了解情况。

  2、要实地走访购机户和周边群众,详细询问机具情况,并做好笔录。每个评估产品走访的购机户数不少于3户,且不少于购机户总数的50%。

  3、要认真围绕评估重点撰写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要明确提出评估产品的补贴建议。请受委托的市州农机局于3月27日前将评估报告以正式公文(编文号)报省局产业办。

  评估期间,将暂停相关产品的申请录入。如有必要,省局将再次组织开展评估。

  联系人:黄林;联系电话:0731-85066278(兼传真);邮箱:hnnjcyb@126.com。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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