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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通过省级鉴定能力认定的农机产品项目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02月20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公告第91号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现场考评和审核,准予江苏省农业机械鉴定站承担相应农机产品的省级鉴定(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通过省级鉴定能力认定的农机产品项目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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