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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关于组织申报先进适用农机产品的通知

湖南省农机局 2016年12月21日

  湘农机产发〔2016〕100号

  各市州农机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洞庭湖区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的通知》(湘农联〔2016〕265号)明确,对购置先进适用农机产品实行省级财政奖补。现就先进适用农机产品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范围及条件

  产品品目范围为大型自动化育秧设备、遥控飞行植保机、水稻插秧同步精量施肥机,且符合《先进适用农机产品申报审批指南》(附件1)申报条件。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有关农机生产企业根据《先进适用农机产品申报审批指南》要求,于2016年12月30日前向所在地市州农机局申请,提交产品申报材料。同时登录“湖南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自助归档系统”(网址:http://222.247.48.179:18008),注册账号后如实填报企业信息与产品信息,上传相关图片(包括该产品农机推广鉴定检验报告技术规格参数页、推广鉴定证书、3张产品图片、铭牌照片)。逾期未填报信息的,将不列入评审范围。

  市州农机局根据《先进适用农机产品申报审批指南》规定,审核申报产品的资格条件,填写《湖南省2016年先进适用农机产品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2017年元月3日前以正式文件连同产品申报材料报省农机局。同时将申报产品的新进补贴机具演示评价表、演示评价报告和正式文件等相关资料扫描后上传至“湖南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自助归档系统”。

  三、归档信息报送责任

  农机生产企业对产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市州农机局要认真对产品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全、内容不实的或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产品,不得推荐上报。

  联系人:杨力;联系电话:0731-85066278;电子邮箱:hnnjcyb@vip.126.com;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66号省农机局316室;邮编:410015。

  附件:  1、先进适用农机产品申报审批指南点击下载  2、湖南省2016年先进适用农机产品申报汇总表点击下载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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