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做好2015年度农机补贴资金结算和结转的通知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6年08月25日
闽农机管〔2016〕17号
各市、县(区)农机管理局(站、中心),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为做好全省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和结余资金的结转工作,提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效率,经处务会议研究,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5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和福建省省级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将于9月15日关闭资金结算功能,逾期原则上不再开通,请各地务必按时完成2015年度资金结算工作。
二、各县(市、区)要认真核对补贴系统及补贴资金结算资料,填报2014年资金结余结转、2015年资金下达、结算、结余结转实际金额,填报《XX县(市、区)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下达、结算及结余结转确认函》(附件1)并加盖农机、财政部门公章,上报设区市农机管理部门。各设区市汇总填报《各设区市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及结余资金结转汇总表》(附件2),并附上各县报送的材料,于9月25日前报送我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jjc87566707@163.com。
三、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印发的《2015-2017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有关要求,2015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本年度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我处将在9月下旬对公布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1.XX县(市、区)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下达、结算及结余结转确认函点击下 2.各设区市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及结余资金结转汇总表点击下载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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