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农村哪些项目将获得金融支持?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共同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其中有哪些利好消息呢?一起来看看吧~
通知指出: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按照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基本原则,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能够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新型经营主体为对象,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组织协调优势和农业银行资金优势,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加大政策扶持和金融服务力度,支持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融资,探索发展多种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建立多形式利益共享机制和实现机制,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增收链,推动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储藏、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销售、餐饮、休闲旅游等一体化融合发展。
重点对象
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
支持农民合作社(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包括采收、产地处理、贮藏、烘干等初加工及运输、销售等环节和休闲旅游设施建设,开展综合性服务、农村电子商务等平台建设。优先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利用“四荒地”开展农村产业融合活动,探索新型经营组织的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等使用权抵押融资模式;鼓励探索企业与企业、农民与市民、政府与企业、合作社与城市社区等多种合作方式,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商业模式创新。
二是大型原料基地与加工流通企业协同升级。
支持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原料基地与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装备升级的协同建设,特色农产品原料基地与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技术研发一体升级,“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与大型中央厨房供应体系的联动发展;支持原料基地研发并规模化种植适用于加工的专用原料品种,支持加工企业技术研发升级,完善仓储物流设施,健全市场营销网络,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推进品牌化建设。
三是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与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和营销设施。
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与一定数量的农户合作共建标准化原料基地、农产品保鲜包装、主食加工、直销配送或餐饮服务设施;支持企业和农户创新订单农业,企业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支持企业发展股份合作,采取“保底分红+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
四是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联合建设公共服务设施。
支持休闲农业聚集村和带动农民分享利润的休闲农园、电子商务企业,建设进村道路、生态停车场、田间观光道路、木栈道、观景台、农耕文化科普展示场所、多功能生产体验中心、游客接待休息设施、生态厕所、生产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电子商务配送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
五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建设。
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全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试点园区、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等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以及营销设施,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设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公共设施,对副产物进行循环利用、高值利用、梯次利用;建设配套体系化物流配送市场营销网络,拓展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功能;应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能源技术等现代技术,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及综合服务,拓展创意农业、高科技农业、会展农业、中央厨房、食品短链、社区支农、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
六是农民创办领办农村一二三产业实体。
支持返乡农民工、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技术能手、大学生村官等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发展设施农业、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民俗民族工艺产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产品流通与电子商务、养老家政服务、生产资料供应服务等农村一二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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