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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6年第一批中央购机补贴资金实施进度过半

湖北省农机局 2016年08月11日

  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结算情况,是农业部考核各省购机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重要指标。近日,省农机局对全省购机补贴政策执行进度进行了通报。通报显示,截至8月8日,全省已使用购机补贴资金4.89亿元,占中央下达我省第一批购机补贴资金9.6亿元的50.94%。共补贴各类农机具7.4万台,受益农户5.5万户,拉动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入资金12.81亿元。全省有8个县(市、区)实施进度超过80%,有22个县(市、区)进度超过60%,有26个县(市、区)已开展补贴结算工作。襄阳、荆门、荆州、孝感等地政策执行进度较快。

  为加快购机补贴政策执行进度,省农机局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作为,把加快实施和结算进度作为当前农机购置补贴的重要任务,认真做好申请受理、机具核实、编号建档、补贴公示、申报结算等各项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紧密结合当前抗灾救灾和重要农时,对补贴范围内的重点机具推进敞开补贴,实行应补尽补,确保补贴机具在农业生产、抗灾救灾和灾后复产中发挥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加强督办,查找不足,进度相对缓慢的县市要深刻分析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进度落后的原因,认真查找自身工作存在的不足,抢抓进度,尽快将补贴资金落实到位;进一步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试点;进一步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加强对补贴产品的价格监控,组织开展补贴产品市场销售情况调查摸底,动态跟踪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情况,发现补贴产品价格虚高及申购异常等情况及时进行处置。同时要严格执行“四个严禁”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违规向农机企业或农民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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