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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6年农机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截至7月31日)

江西农机局 2016年08月02日

  赣农机综﹝2016﹞52号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

  现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一、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7月31日,全省共实施完成补贴资金31519.68万元(报废更新使用补贴资金319.19万元),已结算16730.35万元,其中,从6月30日至7月31日,完成补贴资金7282.5万元,结算资金5429.65万元。补贴各类机具77983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4872台、手扶拖拉机18461台、微耕机41716台、插秧机371台、联合收割机4355台、粮食烘干机193台;受益农户75387户。

  按照资金使用数量,各设区市排名依次为:吉安市、宜春市、上饶市、南昌市、抚州市、赣州市、九江市、景德镇市、鹰潭市、新余市、萍乡市。

  资金使用数量前20名的县依次是:鄱阳县、南昌县、新建区、高安市、余干县、泰和县、丰城市、乐平市、进贤县、吉水县、临川区、樟树市、贵溪市、上高县、东乡县、余江县、安福县、吉安县、永修县、渝水区。

  资金使用数量倒数10名的县依次是:铜鼓县、井冈山市、共青城市、信州区、龙南县、章贡区、安源区、资溪县、赣州经济开发区、庐山区。

  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见附件。

  二、实施情况分析

  1、总体实施进度较去年迟缓。目前,全省已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1519.68万元,比2015年同期少了8680.32万元。究其原因,一是因全省各地水灾造成原来适宜机械作业的耕地因被淹而无法机械化作业,影响了部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同时,因忙于应对防洪救灾,部分原打算购机的农民放弃了购机。二是柴油机排放标准由国二升国三,产销企业与购机者都没有完全对国三柴油机做好准备,特别是广大购机者对此更不熟悉,观望者较多。三是部分购机者购机后忙于跨区作业及抢收抢种,申请补贴滞后。四是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方案出台后,部分种粮大户须确认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后再决定是否购机,尤其在粮食烘干机的购置方面表现更为明显。

  2、补贴机具数量下降明显。目前,全省已补贴各类机具77983台,比2015年同期少了12421台。一是手扶拖拉机、微耕机等小型机具补贴量下降较多,尤其是手扶拖拉机同比下降了近3成。二是大中型拖拉机补贴量有所下降。三是联合收割机补贴量下降明显,比2015年同期下降了2193台。

  3、资金结算进度放缓。7月份,全省共结算资金5429.65万元,比6月份少近3000万元,资金结算进度放缓。特别是全省仍有南昌高新区、莲花县、都昌县、共青城市、原庐山区(现濂溪区)、月湖区、万载县、信州区、广丰区、横峰县、德兴市、婺源县等12个县(市、区)尚未开展结算。

  三、下一步工作

  1、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工作质量。各级农机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规范廉洁实施的基础上,突出高效,确保质量,把加快实施和结算进度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既要确保干部与资金安全,又要确保完成政治任务;要在充分发挥“一站式”服务大厅多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着力提高购机者申请的便捷性,尽**大努力减少购机者的来回奔波;要通过各种媒体和乡村公告栏,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第**时间了解补贴政策,让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2、认真分析实施情况,增强工作针对性。各级农机部门要以科学理性的态度,多方面、多角度采取措施分析当地下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特别是重点机具的补贴情况,从而明确工作任务和计划,进一步增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针对性。科学分析,理性看待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面临的严峻形势。当前,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正在进入一个关键期和攻坚期,必须破解持续保持增长的难题。坚定信心,深挖潜力,广泛接触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加大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力度。同时,突出重点,深入细致地抓好各类重点机具的补贴落实。

  附件:1.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表 2.各设区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表 3.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前20名的县(市、区) 4.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倒数10名的县(市、区)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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