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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台耕地质量监测新规 定期发布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

人民日报冯华 2016年07月28日

  农业部日前发布了《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提出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制度建设。今后,农业部和省级农业部门每5年发布一次全国和省级行政区域耕地质量等级信息,定期发布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

  耕地质量呈现“三大”“三低”态势

  农业部种植业司司长曾衍德介绍,我国耕地长期高强度、超负荷使用,退化、污染、基础地力下降等问题突出,已成为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关键因素。加强耕地质量保护,首先要通过建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体系、开展耕地质量评价,摸清我国耕地质量底数。

  目前已掌握的耕地质量情况大体如何?曾衍德说,总体上看,当前我国耕地质量呈现出“三大”“三低”态势。“三大”指中低产田比例大,中低产田面积占比达70%以上;耕地质量退化面积大,全国耕地退化面积占比在40%以上;污染耕地面积大,全国耕地土壤污染点位超标率达到19.4%。“三低”指的是有机质含量低,补充耕地等级低和基础地力低。

  据介绍,上世纪中后期以来,农业部先后组织开展了两次全国性的土壤普查,较为系统地掌握了我国土壤资源的特点,积累了大量数据资料成果。各级农业部门建立了1万多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制定了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相关技术规程及土壤检测系列相关标准,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技术标准体系。此外,近年来,通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东北黑土保护利用、湖南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修复等项目,也掌握了一些相关数据。

  将加快建设耕地质量监测网络

  全国农技推广中心土肥监测处处长李荣介绍,这次发布的《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提出了建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与信息发布等制度。耕地质量调查制度包括耕地质量普查、专项调查与应急调查等3类调查。耕地质量监测以农业部和地方耕地质量监测机构为主体,以科研教学单位的耕地质量监测站为补充,对耕地土壤理化性状、养分状况等质量变化情况开展动态监测。耕地质量评价制度则包括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特定区域耕地质量评价、耕地质量特定指标评价、新增耕地质量评价和耕地质量应急调查评价等6类。

  据介绍,农业部门已全面启动全国重点农区的区域耕地质量汇总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华北小麦、玉米轮作区2亿亩、东北黑土区4.5亿亩、长江中游水稻主产区1.5亿亩的耕地质量汇总评价和水稻、油菜、大豆、玉米作物产区耕地质量专题调查评价,正在深化西北区2.3亿亩耕地质量评价和马铃薯、棉花产区耕地质量专题调查评价工作,今年还正式启动了长三角耕地质量区域汇总评价工作。

  业内公认,耕地质量监测网络是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的基础。下一步,农业部将优先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湖南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修复等项目区布设一定数量的耕地质量监测点。同时,积极争取投资,力争在“十三五”时期,以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构建覆盖全国主要土壤类型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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