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6年第三批农机补贴产品补充归档信息公示
晋农机质字[2016]21号
各有关单位:
山西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归档结果公告后,收到部分企业对有关未归档产品的反馈意见,经审议,对符合归档要求的产品进行了归档,现将补充归档信息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16年9月7日起至9月13日止。
公示期间,请企业认真核对公示稿中相关产品信息,若发现归档信息有误或对产品归档结果有异议,请于2016年9月13日前向我站反馈。
二、农机企业应主动向省农机局报告归档结果有误的产品。因企业未申明而使产品归入低档造成补贴额偏低的,补贴额一个年度内不做调整,按低档补贴;产品归入高档造成国家补贴资金多补的,除退还相关产品多获得的补贴资金外,将视情况暂停或取消该企业部分或全部产品补贴资格。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西省农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质量监督室
联系人:薄满如樊小琴
联系电话:0351-6285109
电子邮箱:sxnjjdzjds@163,com
通讯地址:太原市千峰北路71号邮编:030027
山西省农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
2016年9月7日
晋农机质字[2016]1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农机局《山西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选取、补贴额一览表制定和产品归档的工作意见》,我站进行了山西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归档工作,经企业申报和补充、专家评审和公示,现对第三批归档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山西省2016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公告稿)
山西省农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
2016年7月28日
关于山西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归档情况的公示
晋农机质字〔2016〕15号
各有关农机企业:
根据山西省农机局《山西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选取、补贴额一览表制定和产品归档的工作意见》、《山西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高补贴额一览表》,我站组织开展了山西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归档工作,经企业申报和补报、专家评审、省农机局补贴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形成《山西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归档信息表(公示稿)》,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16年7月20日起至7月26日止。
公示期间,请企业认真核对公示稿中相关产品信息,若发现归档信息有误或对产品归档结果有异议,请于2016年7月26日前向我站反馈。
二、农机企业应主动向省农机局报告归档结果有误的产品。因企业未申明而使产品归入低档造成补贴额偏低的,补贴额一个年度内不做调整,按低档补贴;产品归入高档造成国家补贴资金多补的,除退还相关产品多获得的补贴资金外,将视情况暂停或取消该企业部分或全部产品补贴资格。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西省农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质量监督室
联系人:薄满如樊小琴
联系电话:0351-6285109
电子邮箱:sxnjjdzjds@163,com
通讯地址:太原市千峰北路71号邮编:030027
附件:山西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归档信息表(公示稿)
山西省农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
2016年7月20日
山西省开展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归档工作
晋农机质字〔2016〕14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山西省农机局《山西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选取、补贴额一览表制定和产品归档的工作意见》要求,我站将开展山西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归档工作,请及时报送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归档的产品应在山西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见附件1)。
(二)申报归档的产品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生产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三)申报归档的产品必须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应在2016年1月1日(含)之后(以农业部农机鉴定总站和各省农机鉴定机构公布的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信息为准)。
(四)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管理的产品应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
(五)被农业部或省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取消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产品不予归档。被农业部或省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暂停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在山西省农机质量投诉机构有集中投诉或重大质量投诉未处理完结的农机产品暂不予归档(取消或暂停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产品以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六)我站第一批已归档的产品(见山西农机化信息网公告)和第二批已申报的产品无需申报。
二、报送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材料按每个产品型号装订(胶装),报送纸质版材料1份,同时将归档信息报送表(下列第1项电子版)报至规定邮箱。申报材料包括:
1、山西省2016年农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报送表(见附件2);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3、部级或省级有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4、国家实施强制管理产品的证书及其附件(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二)企业应对所填报提交的归档参数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由于产品信息和材料不实或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企业承担,在报送上述申报材料的同时须填报《企业承诺书》(见附件3),否则不予归档。
(三)如果企业报送的有捡拾压捆机品目的产品,应对所填报提交的归档参数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由于产品信息和材料不实或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企业承担,在报送上述申报材料的同时须填报《企业承诺书》(见附件4),否则不予归档。
三、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6日。
报送地点:山西省农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地址:太原市千峰北路71号,邮编:030027)。
联系人:薄满如樊小琴联系电话:0351—6285109
邮箱:sxnjjdzjds@163.com
附件:1、山西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山西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报送表 3、企业承诺书
山西省农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
2016年7月1日
山西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结果公告
晋农机质字[2016] 1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农机局《山西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选取、补贴额一览表制定和产品归档的工作意见》,我站进行了山西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工作,并对归档产品进行了公示,现将公示无异议的产品归档结果予以公告。
对第二批未于归档,企业提交补充完善申报材料的产品,纳入第三批归档。
至本公告之日起,我站接受纳入我省2016年补贴产品范围未申报的企业进行**后一批归档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6日18:00前,详见《关于开展山西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归档工作的通知》。
对第二批申报我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捡拾压捆机品目的产品且未公告的企业,于2016年7月6日18:00前将《捡拾压捆机捡拾宽度参数企业承诺书》(附件2)认真填写加盖公章寄到我站,否则不予归档。
附件:1、山西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第二批) 2、《捡拾压捆机捡拾宽度参数企业承诺书》
山西省农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
2016年7月1日
关于山西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情况的公示
晋农机质字〔2016〕11号
各有关农机企业:
根据山西省农机局《山西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选取、补贴额一览表制定和产品归档的工作意见》、《山西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高补贴额一览表》,我站组织开展了山西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工作,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省农机局局务会议审定,形成《山西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信息表(公示稿)》,现予公示并说明如下:
一、本批共受理599个企业申报的4516个产品。经评审,3423个产品符合归档要求,予以归档(详见附件1);1093个产品不符合归档要求,未予归档。
二、未予归档的产品其原因有如下情形:
(一)申报归档的产品在发证机构公布的《农机推广鉴定获证(换证)产品目录》(简称公告)中未查到相关信息或推广鉴定证书信息与公告不一致。
(二)申报归档的产品品目与公告“所属品目”不一致或公告中无所属品目。
(三)申报的企业名称、产品型号、产品名称与推广鉴定证书、公告不一致。
(四)企业填报的“主要配置及参数”与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不一致或无法核对。
(五)申报材料未提供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相应的生产许可证书或强制性认证证书等。
(六)企业营业执照不涵盖申报产品的制造。
(七)捡拾压捆机未按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做好捡拾压捆机品目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5〕132号)要求提供鉴定机构出具的“捡拾宽度”参数证明。
(八)被农机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补贴资格。
三、公示时间自2016年6月8日起至6月16日止。
(一)公示期间,请申报企业认真核对公示稿中本企业产品相关信息,若发现归档信息有误或对产品归档结果有异议,请于2016年6月16日前向我站提供纸质反馈材料(加盖公章),附必要证明材料。
(二)公示期间,申报企业对本企业产品未归档有异议的,请于2016年6月16日前向我站提供纸质反馈材料(加盖公章),附必要证明材料。
(三)公示期间,如对其他企业的产品归档有异议,请于2016年6月16日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农机企业应主动向省农机局报告归档结果有误的产品。因企业未申明而使产品归入低档造成补贴额偏低的,补贴额一个年度内不做调整,按低档补贴;产品归入高档造成国家补贴资金多补的,除退还相关产品多获得的补贴资金外,将视情况暂停或取消该企业部分或全部产品补贴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西省农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质量监督室
联系人:薄满如樊小琴
联系电话:0351-6285109
电子邮箱:sxnjjdzjds@163.com
通讯地址:太原市千峰北路71号邮编:030027
附件:山西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信息表(公示稿)
山西省农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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