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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关于加强“三夏”期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农机办 2016年05月25日

市农机办关于加强“三夏”期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津农机管〔2016〕53号

  各区县农机中心、滨海新区农委、市农机办直属各单位:

  “三夏”将至,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三夏”期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现全市小麦秸秆全量化利用的目标,按照《天津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三夏”期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是我市夏季清新空气行动的重要内容,各区县农机中心、市农机办直属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将“三夏”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实行领导包片、责任到人,确保“三夏”期间小麦秸秆实现全量化综合利用。

  二、落实《方案》,大力实施秸秆粉碎还田

  各区县农机中心要提前进入工作状态,到岗到位,逐个镇街检查秸秆综合利用措施是否已经落实到村和具体田块。要组织人员深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检查粉碎还田装置安装情况,要求小麦收割机全部加装粉碎还田装置。要组织技术人员针对秸秆粉碎还田装置使用注意事项和保养说明、还田技术指导等知识开展技术培训。农机经销企业要提前与生产厂家联系,保证货源供应,确保农机手都可以及时安装粉碎还田装置,不误农时。小麦主产区县还要设立跨区机收作业接待站,要求外地进津联合收割机配齐秸秆粉碎还田装置。农机管理部门要对三四级网格员进行培训,指导他们对包括跨区作业在内的收割机加大检查力度,不安装粉碎还田装置的收割机不得在本市作业,保证跨区机收作业同时全部实现秸秆粉碎还田。要及时组织机播,采取收割一块,播种一块,**大限度减少秸秆焚烧隐患。

  三、加强督导检查,及时通报火情

  6月份,市农机办四个秸秆督导检查组要按照《市农机办关于做好201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津农机管〔2016〕33号)要求,深入麦区开展全面督导检查,与区县农机中心联合开展巡查工作,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应立即将焚烧秸秆区域、种类、面积等情况通报相关区县清新空气指挥部,并监督相关网格切实采取措施,直至灭火。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也要采取领导包片等形式主动配合环保等部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同时对秸秆禁烧长期保持高压态势。

  四、大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区县要在“三夏”前、中阶段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开展多元化、高频度、持续性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认识,营造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一是通过投放公益广告、下乡进村宣传、发放明白纸、悬挂标语横幅、村中广播等形式,使秸秆禁烧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宣传报道秸秆综合利用典型经验和做法。三是结合实际组织召开现场会、培训会,大力推广各类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市农机办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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