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2015-2017年农机中央财政资金**高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的通告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高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的通告
新农机发〔2016〕9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总体部署,推进补贴政策精准实施,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对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高补贴额一览表进行调整的通知》(农办机〔2015〕29号)要求,在调查研究,专家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高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2),经公示无异议后,现予以正式印发。
《一览表》确定的补贴范围为11大类32小类81品目,285个档次。各地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供给侧改革任务和当地实际,修订完善实施方案,减少品目,突出重点,明确2016年的敞开补贴的机具品目,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于4月20日前报自治区农机局备案。
为进一步增强补贴标准确定的科学性,保障资金安全,2016年自治区将采用“定额+限比”的方式确定补贴额。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对敞开补贴的机具品目,应适当简化操作程序,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为购机者提供便利。
附件: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高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的通告附件1(品目汇总表)
2.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高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
自治区农机局 自治区财政厅
2016年3月31日
关于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补贴额一览表》(调整)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补贴额一览表》公示后,经征求意见、开展市场价格调查和专家评议,结合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进一步明确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和补贴额确定相关事项的补充说明》要求,我们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补贴额一览表》进行了调整(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张海量
联系电话:0991-433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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