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通logo

江苏省关于填报2015年已归档农机补贴产品推广鉴定证有效期信息等事项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02月19日

关于填报2015年已归档农机补贴产品推广鉴定证有效期信息等事项的通知

苏农机行函〔2016〕1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做好2016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准备工作,我局已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增加了补贴产品推广鉴定证管理等模块。2015年经农业部农业机械鉴定总站归档并下发归档信息的产品及江苏省已归档的产品(受到部省暂停处理仍未恢复补贴资格的除外),需在系统中完善农机产品推广鉴定证有效期等信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信息时限。各农机生产企业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于2016年2月19日前,登录201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8.94.30.9:83),完善本企业补贴产品推广鉴定证等相关信息。

  二、完善信息内容。一是上传补贴产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二是填报补贴产品推广鉴定证件号、有效期截止日期。三是上传补贴产品机具照片。具体要求详见操作说明(附件)。

  三、有关要求。一是各农机生产企业须按时完善相关信息。根据我省2016年确定的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导出产品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然后才能转入2016年补贴操作。二是按照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做好捡拾压捆机品目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5〕132号)要求,要主动报告配置参数、归档结果有误情况说明,并附上原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其它品目机具有类似情况的,参照该通知要求一并办理。三是各企业要如实填写有关产品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未按要求填报产品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江苏省享受补贴资格。对存在弄虚作假,故意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该企业产品的补贴资格,并由企业承担一切责任。

  四、其它事项。2016年新增品目、原有品目新增补贴产品信息报备和归档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江苏省农机局行业发展处(南京市北京西路24号)王琨、徐幸,电话:025-83275120、83275253。

  附件:操作说明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2月2日

HitsNum
点击继续阅读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