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整改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厅
2015年12月15日
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我厅请山西万鸿科技有限公司对我省2013-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数据进行对比,筛选出年度间发动机编号、出厂编号重复的数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请相关农机产销企业按照10月28日我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查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5]540号),立即组织人员对本企业2013年以来所有补贴产品的销售情况进行自查,重点对出厂编号、发动机编号重复数据进行自查整改,2015年12月31日前须整改完毕,并于2016年1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承诺书面报告给销售地的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农机产销企业应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补贴产品的登记造册,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农机产销企业未整改、整改不到位、再次出现重复数据的,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和要求严肃处理,并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暂停补贴。市(州)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省厅。
四川省农业厅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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