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果蔬烘干机产销企业违规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问题的处理公告
关于果蔬烘干机产销企业违规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问题的处理公告
湘农机公告〔2015〕10号
调查核实,2015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郴州北湖区誉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华公司)、湖南盈峰光能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公司)和耒阳市普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京公司)存在擅自变更补贴产品配置、对经销商管理不力的问题;三家企业果蔬烘干机的所有经销商存在所开办补发票销售单价与产品实际售价不符的问题。依据《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农、财两部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作如下处理:
1.誉华公司未经主管部门批准,降低烤房容积;对其经销商管理不力,依据《办法》第二十条第二、第三款之规定,予以警告,限期一个月整改,整改结果报省局监察室。
2.盈峰公司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更换热风炉炉具;对其经销商管理不力,依据《办法》第二十条第二、第三款之规定,予以警告,限期一个月整改,整改结果报省局监察室。
3.普京公司对其经销商管理不力,依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5〕6号)之规定,予以警告,限期一个月整改,整改结果报省局监察室。
4.誉华公司果蔬烘干机经销商安乡县博友农机有限公司等70家、盈峰公司果蔬烘干机经销商常德市华石农机销售有限公司等57家、普京公司果蔬烘干机经销商汉寿县昌隆农机有限公司等52家均存在所开办补发票销售单价与产品实际售价不符的问题。为规范经销商行为,对其予以警告,限期一个月整改,整改结果报省局监察室。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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