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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标准升级 倒逼农机业绿色转型

经济日报 刘慧 2015年09月22日

  农用柴油机排放标准由“国二”升级为“国三”,加快了农机向绿色转型的脚步,从长远来看,更有利于推动国产农机向高端转型。但向“国三”标准的切换过渡期内,企业的时间紧、任务重,消化“国二”农机库存的压力大。未来,一方面需要企业克服困难积极转型,另一方面需要有关部门制定更有效的配套补贴措施。

农机排放

  中国农机工业协会日前宣布,10月1日起,农用柴油机排放标准由“国二”升级为“国三”,从2016年4月1日起,农机主机生产企业不能再生产和销售装配有“国二”发动机的整机。专家认为,农机排放标准升级,将倒逼农机逐渐向绿色转型。

  转型迫在眉睫

  中国农机工业协会会长陈志表示,目前农机企业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农机排放标准转型升级,“国三”柴油机技术储备充足,生产能力不断提高,供货应该不存在问题。但是售后服务储备不足,需要加强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

  据了解,国内多家柴油机制造企业已经拿到环保部门的审核资格。

  农机排放标准由“国二”升至“国三”,是农机研发技术的一次系统性升级。陈志告诉《经济日报》记者,“国三”柴油机与“国二”柴油机相比,氮氧化物、碳氢化物等污染环境的气体物质和固体物质量都大幅下降,对于改善大气环境污染具有积极影响。

  作为农机制造大国,我国农机产业面临的一个尴尬局面是,农机产品技术水平低、自主创新能力弱、核心技术缺失,导致高端产品匮乏、低端产品过剩。现在随着国家对“三农”支持力度的加大、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崛起,农民对多样、智能、高效、环保节能的高端农机产品需求明显上升。在市场倒逼机制作用下,农机行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

  积极应对挑战

  排放标准升级,对农机制造企业的现实压力显而易见。

  农机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之一是时间紧。从认证单位接受申请到完成切换只有短短6个月时间,给柴油机企业的技术研发、库存管理、申报试验都带来很大压力,由于结果的不确定性,给上下游企业带来了短暂的“紧张感”。

  一拖(洛阳)柴油机有限公司市场科科长潘刚强告诉记者,公司对“国三”的研发工作历时10年,已经掌握了高压共轨、电控单体泵、电控转子泵、机械泵等多种燃油技术的“国三”路线。目前“国三”切换的**大挑战来自发动机的市场适应性和可靠性。由于时间仓促,“国三”柴油机与主机企业配套后,来不及进行田间作业试验,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无法得到验证。

  对于农机主机企业来说,“国三”切换要面临“国二”备货、库存控制、“国三”技术路线选型等工作,一个环节控制不好,就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库存产品滞销损失,或者失去市场份额的严重后果。中国一拖年产大中小型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10万台,现库存配装“国二”柴油机主机近3万台。一拖市场部部长寇海峰说,企业与“国三”柴油机配套方面存在一些困难,如使用电控柴油机的拖拉机还没有得到充分田间使用验证,其可靠性和适应性还需要进一步验证,这给“国三”柴油机配套带来诸多不确定性。

  目前“国二”农机库存量大,如何消化这部分库存是农机企业面临的另一大问题。环保部门制定政策时,给农机企业半年的“消化期”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4月1日。农机销售具有明显的季节性,这段时间恰恰是农机行业的销售淡季,农机企业厂内和社会库存难以实现全部销售。

  政策需更明确

  农机排放标准升级作为一项强制措施,政府在强力推进的同时,还应出台完善的配套政策,为农机行业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农机补贴政策对农机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农民购机需求旺盛,部分地区农机补贴缺口较大。目前农机经销商担心拿不到农机补贴,销售库存“国二”农机的积极性不高。一些农机企业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机企业消化“国二”库存农机和销售“国三”农机,同时,要求全国各地经销商尽力妥善解决好“国三”发动机切换过渡期内,“国二”产品销售与农机购置补贴的衔接问题。一些企业负责人希望,明年的农机补贴政策能够充分考虑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

  当前国内农机市场竞争激烈,有业内人士担心,在那些有着良好品牌影响力的农机企业积极转型升级的同时,一些小企业会继续使用“国二”发动机,用低成本优势进行恶性竞争,冲击那些使用“国三”发动机的农机企业。因此,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出台配套措施,大力整顿农机市场,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让农机行业走上一个转型升级的良性发展道路。

  链接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迈向“国三”

  非道路移动机械指的是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各种移动式机械设备,如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发电机组等,与道路车辆同属移动污染源范畴。

  多年来环保部门一直致力于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2014年5月,环保部发布《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明确给出了时间表,自2015年10月1日起,停止制造和销售第二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所有制造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其排气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本标准第三阶段要求。

  2015年8月10日,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发布《关于涉及农用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的部级推广鉴定信息变更的通知》明确提出,从2015年10月1日起,不再受理配套中国第二阶段排放柴油机的农业拖拉机的部级推广鉴定申请。从2016年4月1日起,不再受理配套中国第二阶段排放柴油机的其他农业机械的部级推广鉴定申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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