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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5年09月08日

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机械“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闽农机管[2015]87号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福州市、厦门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福建省质量强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5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闽质强省办[2015]8号)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省农机“质量月”活动方案。

  请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结合工作职能,明确活动的分工和责任,突出各自特点,制定活动方案,采取形式多样的方法,开展特色鲜明的“质量月”活动。活动结束后,请各设区市农机管理部门围绕活动组织、开展及成效进行汇总,并于9月30日之前将总结和福建省农业机械“质量月”活动统计表(见附件3)的电子版报送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联系人:朱宁宣,电话:0591-87516974,电子邮箱:njhkjk@fjagri.gov.cn。

  附件:1. 2015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质量月”活动方案。2.2015年福建省农机“质量月”活动口号。3. 2015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质量月”活动统计表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5年9月8日

附件1:2015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在用农机具质量监管,提高农机作业质量。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9月8日至9月30日开展农机质量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迈向质量时代建设质量强省

  二、活动目的

  加强在用农机具质量监督,提高农机作业质量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农机质量宣传。深入农村集市、田间地头、农机合作社等场所,积极开展农机质量安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采取发放资料、现场讲解、制作宣传图板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大力宣传农机优劣识别、安全使用、维修保养、投诉维权、质量法规等方面知识。向农机经销、农机生产维修企业大力宣传农机三包规定等质量要求。同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以及宣传栏、文化橱窗等阵地,积极开展农机质量宣传,使质量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二)开展农机打假行动。主动与当地农业执法、工商、质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秋冬农机打假行动,以农机经销商和维修网点为重点对象,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着力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及配件、经营单位无证经营、维修人员无证上岗等行为,切实保障农机化生产高效高产。

  (三)开展农机质量专项调查。部分市、县(区)农机管理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联合收割机进行质量调查(方案另行下发),采取问询查证、实地抽查、现场跟踪、集中座谈等方式,开展机具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等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确保质量调查真正取得实效。

  (四)完善农机质量投诉体系。在各地建立农机质量投诉热线的基础上,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妥善处理有关投诉。要利用下基层开展宣传咨询服务等时机,向农户大力宣传当地投诉热线,同时利用报刊、电视、广播、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加大农机质量投诉热线的社会知晓度。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建立微信公共服务平台、短信平台、公共邮箱等其他形式的投诉渠道,建立完善农机质量投诉体系。

  (五)开展推广鉴定证章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冒用、伪造、过期使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同时,加强对农机企业生产条件、质量保证能力及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情况和产品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的监督检查,督促引导企业提升农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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