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15-022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参与<浙江上市公司董事长联合声明>的公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编号:2015-021公告),公司及公司董事长章沈强先生声明的内容真实有效,并将积极响应执行,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公司控股股东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1、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视公司股价走势,通过合法形式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做减持;
三、公司将积极探索股票回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市场措施,以实际行动维护上市公司信用体系,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截至目前,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正常。我们承诺诚信经营、规范运作,切实提高企业发展质量,以真实良好业绩回报投资者,以此奠定好证券市场的基石。
五、公司将强化信息披露,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通过电话、实地调研等各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真诚沟通,增进公司与各类投资者的了解和信任,共同见证企业发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价值投资。
六、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以上增持计划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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